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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更新時間:2024-11-27 09: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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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制本項目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向應急總指揮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項目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搶救現場傷員;

  ②搶救現場物資;

  ③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筑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后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后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并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現場事故評估;

  ③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控制緊急情況;

  ⑤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系;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后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④迅速組織后勤必須供給的物品,并及時輸送后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應急總指揮由項目經理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項目副經理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負責人擔任,項目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技術經營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6、善后工作組組長由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7、后勤供應組組長由財務科、機械管理科、物業管理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質安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9、事故現場副指揮由該項工程負責人擔任;

  10、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后勤供應組、由后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施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系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質安科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項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后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后正式實施。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2

  制定校園安全應急處理預案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并保證師生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安全措施,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及時報警,自助自救,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陜西省中小學安全工作暫行規定》、《陜西省學校突發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學校安全工作小組

  組長:張建軍

  副組長:白根羊楊寶明杜考田

  成員:魏永昌屈長志黃建虎陳永林劉紅軍羅海信

  郭永華楊文昌趙公信張琴麗各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有關部門當有安全問題出現時,必須按照預案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2、做好穩定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安全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布通告。將問題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三、首遇現場負責制及現場指揮系統

  1、凡是校園內的學生、教師、后勤工作人員及校領導,在遇到安全問題時,首先要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和幫助,同時及時的逐級上報。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沒有對受到安全傷害的人實施有效的處理和幫助,要追究其責任。

  2、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主管副校長、主任各負其責,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行動。

  3、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非正常工作日由值班人負責,并及時通知相關領導統一行動。

  4、具體分工處置事件現場最高負責人由學校校長擔任指揮,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

  四、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要及時撥打社會職能部門電話119、110、120等,同時及時報告校長或相關領導。

  凡發生師生傷亡,群體性食物中毒,突發傳染性疾病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上報,并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要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五、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學校本著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5人以上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報告程序

  (1)相關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就近報告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報告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學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醫院,積極配合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5)迅速開展心理干預,集中進行衛生知識的宣傳,正確判斷和表達中毒癥狀,防止學生出現集體性癔癥。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能渲染和擴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家長來探視,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思想穩定工作。

  (4)事件發生后,及時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二)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

  1、報告程序:

  (1)學校發生突發傳染病,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報告扶風縣疾控中心和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速報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

  (3)學校立即封閉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以便迅速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

  (4)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對公共場所和宿舍進行全面的消毒,指導學生服用預防藥品。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班級發病人數或學校發病人數超過三分之一的,在確保傳染源不擴散的情況下,報請縣教育局和衛生防疫部門批準。實行全校停課。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具體做到:①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班級或所在辦公室,暫停學校一切活動。停止校內人員相互往來和與外界往來,等待衛生部門和縣教育局、辦事處的處理意見。如校領導已隔離,由中層干部等組成臨時班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領導班子開始工作。②疫點消毒。對學校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此項消毒可請防疫站操作,消毒結束后進行通風換氣。③疫情調查。學校密切配合縣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并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積極開展預防知識的宣傳,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要實事求是地講清傳染病的發病情況,不得渲染與夸大,以確保學校的穩定。

  (2)學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得到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3)要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4)事件發生后,及時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火災事故

  1、報警程序:

  (1)發現火警后,迅速向校領導報告,并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報告內容要詳實、準確,地點要具體。

  (2)在報警的同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同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報告。

  2、救護措施:

  (1)在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教職員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各安全管理員要迅速打開安全出口,做好師生安全疏散工作。

  (3)有效組織緊急疏散,疏散集合地點設在操場,由教導處帶領班主任做好師生的清查和安頓工作。若一時撤離不出的,要迅速引導被困人員采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員救助,在撤離時必須堅持先學生后教師、先婦女后男士、先小孩后大人的原則,在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疏散過程做到不慌亂,井然有序,避免擁擠,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走,保證消防隊員趕赴現場的通道暢通。

  (5)學校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組織應急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救助工作。

  (6)火警現場由學校教導處、總務處、警務室負責組織安排實施警戒、控制、現場保護、緊急疏散、傷亡救護等工作。

  (7)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8)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和組織撲救。

  (9)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火。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定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用電器具、用電線路火災,應先切斷電源。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四)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要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一律靠右行。

  2、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

  3、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五)突然停電

  1、學生在教學樓早讀、上課、晚自習和公寓樓就寢前時間內,如果突然停電,應做到不恐慌,不喧鬧,不起哄。在教室上課或輔導的教師負責維持教室秩序,公寓樓管理員和值班檢查人員負責維持公寓樓秩序。

  2、停電后不要點蠟,不要隨意走動,在教室或宿舍內等待。

  3、學校總務處及時檢查停電原因,保障照明。

  (五)非正常事故

  1、學生在校內發生嚴重傷害事故,學校應立即救護學生,并通知其監護人,并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匯報。

  2、學校一旦獲悉本校學生發生非正常事故,應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匯報詳細情況,并備案存檔,并協助學生家長做好處理工作。

  六、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了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采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4、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5、總務處通知保險部門為投保學生做好有關醫療費的補償賠付工作。

  6、校長室及時寫出事故報告。

  七、防范監控

  為了預防突發性事件的發生,學校要加強對重大事故的隱患排查、并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并制訂防范監控方案,確保突發性事件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從根本上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3

  一、應急救援指揮體系與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安全生產事故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應急救援隊伍等組成。

  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為德石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2、安全生產事故綜合協調機構為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

  3、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公司救援組、事故單位的應急救援隊和社會力量。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領導和指揮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救援力量參與處置;搜集掌握現場情況,確定總體作戰決策和行動方案,下達作戰指令;根據災難變化,做出局部停水、停電、停氣、設定警戒范圍、封閉道路以及人員疏散撤離等重大決定;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清理;根據需要封閉現場,組織專人負責事故原因調查、核定事故災難損失。

  三、應急救援辦公室管理職責

  1、承擔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2、組織協調公司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編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各車間和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管理工作。

  4、組織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指導各車間和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5、協調與相關部門事故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系,相互配合。

  6、承擔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救援組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八個應急救援組,分別由公司各部室人員組成,應急管理職責為:

  1、通訊聯絡組:由行政事業部成員組成,行政事業部部長任組長,負責與報警臺聯絡及時協調其他相關單位,并通知各應急救援組趕赴現場,按照責任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2、現場處理組:由人力資源部、信息工程部成員組成,人力資源部部長任組長,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搶險救援組:生產準備部及下屬生產準備車間、物流部、市場管理部成員組成,生產準備部部長任組長,負責協調事發單位的`現場救援,協助消防人員劃定警戒區,消除危險源,搶救傷員,疏散財產;有權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和消除器材,限制用火用電,直至停止使用。

  4、警戒保衛組:由保安部和質量保證部成員組成,保安部部長任組長,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導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

  5、醫療救援組:由后勤服務公司成員組成,后勤服務公司經理任組長,負責設立現場救護點,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6、后勤保障組:生產制造部及下屬各車間、采購部、鑄造生產制造部及下屬各部門負責協調搶險人員的物資保障,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調處理傷員救護工作。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4

  一、目的

  及時有效預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應和緊急處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群眾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時(2小時內)向建管處相關部門報告。

  三、處置

  1、由相關人員將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報告站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統一組織、統一安排、統一處理。

  2、立即派專人到事發地保護好現場、疏散群眾、維持好秩序并設立臨時警示標志。

  3、根據傷亡情況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并請求他們立即出示現場共同處理。

  4、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將傷員輸送到附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搶救,并根據傷情請求上級醫療機構共同救助,同時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傷員和遇難同志的親屬,做好解釋和安撫工作。

  6、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衛生安全。

  7、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的`調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須服從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發地單位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立即啟動預案,及時向上級報告相關情況。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職盡責,不服從安排和指揮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和經濟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和站應急處理分隊

  1、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__

  副組長:__

  成員:__

  2、醫療救護應急小組:

  組長:__

  隊員:__

  3、防疫應急小組:

  組長:__

  成員:__

  4、后勤保障組:

  組長:__

  副組長:__成員:__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5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范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松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

  4.2.5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于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迅速送醫院治療。

  4.3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盡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采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每次發生事故后,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后應及時補充。

  5.3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6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做好我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扭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建設廳牽頭負責,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理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三級響應機制。

  1.2.2互相協調、快速反應

  建設廳要與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是處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里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劣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范,內外建筑設備安裝和建筑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建設廳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廳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廳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

  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廳長

  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建筑業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建設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村鎮建設處處長、自治區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

  (2)指導、協調和監督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情況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4)指導、協調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

  (5)為盟市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建設廳指揮部下設主管安全和質量兩個辦公室

  主管安全的辦公室:

  主任:建筑業處處長

  成員:建筑業處副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自治區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

  主管質量的辦公室:

  主任: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

  成員: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建筑業處副處長、自治區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盟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二)負責組建自治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工作小組;

  (三)負責與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

  (四)負責傳達指揮部的工作部署;

  (五)負責擬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的報告、請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縣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職責,可以參照建設廳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系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建設廳、盟市旗縣人民政府、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市、區)級建設局(建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部組成。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應急演練習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并組織演練。對求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現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4.應急晌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為Ⅰ.Ⅱ.Ⅲ三級。

  Ⅰ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報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Ⅲ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1)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求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盟市、旗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自治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由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研究處置對策,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與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指揮部上報有關情況。

  (4)由建設廳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部署。必要時派出建設廳工作組指導搶險求援和事故調查工作,選派專家對盟市、旗縣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對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有關問題進行協調,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專報。

  4.3事故報告

  1.3.1報告程度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地方部門可直接報至建設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負貴人、項目負貴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5)事故發生原因分析;

  (6)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記錄各級應急指揮部應以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報道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建設廳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

  4.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事故調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負責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里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廳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里,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2.2盟市、旗縣應急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臉、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的說明

  7.1.1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墓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于建筑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于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于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活動。

  7.1.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廳、各盟市建設局(建委)和各旗縣建設局(建委)。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由建設廳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應急指揮部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自治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建設局(建委)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廳制定并負責解釋。

  7.4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8.附錄

  附錄1:建設廳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聯系方式

  附錄2:專家工作小組聯系方式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7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中心學校安排,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我校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周杰

  副組長:趙一鋒、趙有芬、

  成員: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師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4、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一)、傳染性疾病

  1、學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學生或教職工在校內出現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學校隔離室休息,由村醫作初步檢查,需轉醫院治療的立即轉傳染病醫院。學生出現傳染病癥狀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校醫或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利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并馬上打“120”電話,送定點醫院市傳染病醫院診治。

  4、學校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現傳染病人,立即上報縣教育局和疾控中心,并對病人作跟蹤了解。

  7、學校發現傳染病人后,迅速向全體師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二)、食物中毒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中心校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建筑物倒塌或發生火災時

  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指揮機構。

  (四)、突發事件

  1、遇來人來防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師及有關部門領導,及日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2、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3、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4、如有事件發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五)、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每天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迎接師生的到來。

  2、禁止在校園教學區內踢球、爬墻、爬樓門、滑樓梯欄桿。違者通報批評。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4、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教育局和中心學校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

  5、妥善處理事故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8

  1總則

  1.1目的

  為了保護西安市臨潼區(以下簡稱本區)建筑工地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在發生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建筑施工地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健全機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依法規范,職責明確。反應及時,措施可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工程建筑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西安臨潼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轄區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施工生產過程中各類突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1.5分類分級

  根據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將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事故等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Ⅰ級)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Ⅱ級)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死亡,或者50人~100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Ⅲ級)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Ⅳ級)事故:是指造成1人~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在臨潼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臨潼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全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由區建設局副局長主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總指揮: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建設局局長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區建設局、區委外宣辦、區安監局、區交通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人事局、區發改委、區監察局、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電信局、區氣象局、公安臨潼分局、技監臨潼分局、質監臨潼分局、環保臨潼分局、藥監臨潼分局、供電臨潼分局等

  2.2應急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

  制定本區應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指揮協調與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的應急聯動行動;向應急領導小組、區政府和市應急辦報告應急救援情況。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收集分析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監控和預防工作;負責與上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聯系工作,及時上報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協調和調動相關成員單位應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開展相應應急工作。

  2.2.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區建設局

  負責收集分析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關信息,參與組織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行動。

  區外宣辦

  負責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區安監局

  指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組織建筑工地的定期檢查;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傳教育。

  區交通局

  負責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現場區域交通道路暢通,必要時可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協調有關部門作好搶險救援車輛有序通行并協助組織疏散人員和物資;組織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搶險物資、器材的運輸。

  區衛生局

  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治、救護,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區財政局

  負責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及管理,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區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善后處置有關工作。負責處置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有關國家工作人員獎懲工作。

  區發改委

  負責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項目計劃的協調安排,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資金。

  區監察局

  監督檢查處置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過程中,各單位和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及工作效能等情況,依法追究對事故的防范、發生、處置有失職、瀆職等情形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責任。區民政局

  協調有關部門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災施工人員及周圍群眾開展臨時性生活救助,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組織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傷人員保險理賠相關工作。

  區電信局

  負責協調相關通信部門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暢通;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快速修復損壞的通訊設施,及時恢復通信暢通。

  區氣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災情預報;為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決策保障。

  公安臨潼分局

  負責組織本區建筑工地突發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查處工作;參與本區建筑工地突發事故的救援搶險行動。

  技監臨潼分局

  負責協調處置建筑工地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

  質監臨潼分局

  負責組織協調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查處工作;定期檢查建筑工地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環保臨潼分局

  負責建筑施工工地及周邊環境污染的監測和實時報告;組織污染源的排查,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廢物等有害物質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供電臨潼分局

  負責協調相關電力部門保證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電力供應;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施,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藥監臨潼分局

  組織協調建筑工地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負責收集、處理建筑工地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信息,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預警信息包括建筑工地施工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主要發布途徑有電視臺、廣播、各類公共顯示屏、短信息、互聯網、內部有線和無線通信手段等。

  3.2預警級別

  根據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將事故預警信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來表示。

  3.3預警發布和解除

  預警信息由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發布和解除,并報市應急辦備案。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 Ⅳ級響應行動

  一般(Ⅳ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范圍內發生一般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接到報告后,應迅速指派相關管理人員前往事發現場調查,并報告區應急辦。建設局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分析研判,認為必要時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啟動本預案。領導小組依據建設局報告的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啟動本預案時,由建設局牽頭,成立臨潼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全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1.2 Ⅲ響應行動

  較大(Ⅲ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較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由市應急辦組織應急處置工作。與此同時臨潼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臨潼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1.3 Ⅱ級響應行動

  重大(Ⅱ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和省應急辦,請求啟動省級相關應急預案。與此同時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1.4 Ⅰ級響應行動

  特別重大(Ⅰ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特別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省應急辦及國務院應急辦,請求啟動國家級相關應急預案。與此同時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2.3事發單位

  (1)事發單位要在第一時間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組織搶救受傷或被困的人員。

  (2)事發單位要隨時將事故處置情況報告區應急辦和建設局。

  4.3成立應急工作小組

  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組織成立以下應急工作小組:

  4.3.1搶險救援組

  由事發單位和建設局有關人員組成。依照專家組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搶險力量實施搶險救援。

  4.3.2安全警戒組

  由公安臨潼分局和區交通局等部門組成。組織人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3.3 專家咨詢組由建設局邀請有關專家根據建筑工地事故現場情況對事故應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提出技術措施,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為建筑工地事故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4.3.4信息發布組

  由區委外宣辦負責組織收集相關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實事求是、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的原則以新聞發布會和聽證會的形式對外發布信息。

  4.3.5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和120急救中心有關人員組成。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送入就近醫院進行治療。

  4.3.6事故調查組

  由區安監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省市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4.3.7善后處理組

  由財政局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確定傷亡人員的賠償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協調事故單位通知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等項善后處置工作。

  4.4安全防護

  (1)搶救方案可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迅速調集汽車吊、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搶險及搶救傷員行動,并及時調查現場情況,如有施工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圍觀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及時與市120急救中心和附近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中,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4.5擴大應急

  根據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事態發展,若事故嚴重程度超出本區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區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應急處置時,區應急辦應立即向市應急辦或鄰近區縣應急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緊急支援。

  4.6新聞發布

  區委外宣辦負責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4.7應急結束

  當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業已完成,傷員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現場發生次生災害的可能已經消除,由應急指揮部發布應急結束的指令。

  5后期處置

  5.1應急恢復

  現場應急救援行動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單位人員進行建筑工地事故現場清理工作,撤除警戒裝置和人員,為恢復生產和施工做好準備。

  5.2善后處置

  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物價局等單位會同事故單位開展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等事項。應盡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傷人員及其親屬,維護本區社會秩序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

  5.3保險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結束后,區財政局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督相關保險機構及時受理受災企業和人員的保險理賠工作。

  5.4調查總結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行動結束后,由區安監局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顧問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和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并將調查評估報告報送區應急辦。評估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結果;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責任認定等結論性意見;事故處理結果或初步處理意見;事故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與困難;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應對措施等內容。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本區應急通信網,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確保通信暢通。確保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應急隊伍成員通訊暢通,確保與省、市應急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通訊聯絡。

  6.2資金保障

  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要求按期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存儲;必須按照要求提取安全專項措施費用;必須依法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并支付保險費,保證救援資金和對傷亡人員的經濟補償。

  6.3醫療保障

  由區衛生局牽頭,本區各主要醫院配合,對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提供醫療救護的相關醫療人員、醫療設備、藥品和醫療設備等。

  6.4交通運輸保障

  由公安臨潼分局和區交通局負責救援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到位。

  6.5宣傳、培訓和演習

  區建設局、區安監局等相關部門應組織加強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和培訓,不斷提高本區建筑施工人員的應急自救、互救能力。

  臨潼區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制度。建設局應組織各成員單位通過桌面(模擬)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等形式,及時發現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局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修訂或更新。

  7.2獎勵與責任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7.4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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