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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更新時間:2025-04-11 17: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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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6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

  第一章 總則

  為維護本俱樂部的合法權益,加強俱樂部財務管理,確保本俱樂部的正常活動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俱樂部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1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正確、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開展財務分析,參與制定社團經濟決策,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認真執行會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有條件的可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四)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社團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五)防止財產物資流失,確保財產物資完整和安全。

  第2條 本俱樂部實行財務自收自支、獨立核算的原則。根據財務業務的需要配齊專、兼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需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崗。

  第3條 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圳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定期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送社團年度預算、決算,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第4條 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俱樂部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對本俱樂部的全部財務活動負責。

  第二章 財務收入管理

  第5條 財務收入包括:

  (一)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團體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有償服務收入:包括承辦會議活動等收入;

  (四)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本俱樂部的經費資助及委托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五)利息、匯兌收入、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6條 財務收入的原則:

  (一)各項財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收費政策的規定;

  (二)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攤派,也不能以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作為交換條件。對于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團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第7條 各項收入,即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必須使用南通市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 第三章 財務支出管理

  第8條 俱樂部的.財務支出包括: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咨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稅等;

  (二)人員經費及公用開支:包括俱樂部工作人員的工資性開支、津補貼、福利費、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維修費、購置費等;

  (三)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

  (四)其他合理開支。

  第9條 財務支出的原則:

  (一)本俱樂部本著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于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于三分之一以內; (二)經費開支審批

  堅持辦公會議集體討論制度,所有經費開支必須由本俱樂部領導班子審核、審批、簽字后方可列支。經費報支及工資的發放,實行俱樂部法人代表“一支筆”財務審批原則,俱樂部法人代表對中心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 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財務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等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本俱樂部經費報批流程執行,所涉及的費用應當及時報銷,特殊情況須經俱樂部主任同意后適當延期。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①單位名稱;②填制日期;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財稅監制發票或票據,并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嚴禁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公用經費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并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采購人員統一購置,屬政府采購項目一律實行政府采購。按需辦理物品領(借)用手續。

  (2)郵電費:俱樂部公用電話原則上用于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并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局分管領導批準,并事先編制經費預算方案。

  (4)招待費:公務接待由專人負責,按照厲行節約原則,根據《南通市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填寫申報表,列清事由、接待人數、接待規格以及經費預算,經俱樂部分管領導審核后報中心主任審批。嚴格執行“三公經費”使用的相關規定,嚴控就餐標準:午餐禁酒,每客不超過60元,晚餐每客控制在80-100元,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接待費用支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接待結束后,發票(后附領導審批過的申報表)經俱樂部主任簽字后方可報銷。

  (5)會議費:其開支范圍和標準,參照南通市財政局現行會議費用開支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2、人員經費

  (1)工作人員工資性支出

  1、俱樂部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后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并根據本俱樂部的經濟情況辦理。即根據人員薪酬、考核、獎懲制度實施狀況,發放職工相關福利待遇。

  2、本俱樂部應為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3、加班費:按照《勞動法》,加班工資以月均勞務支出為基數,按每月的法定工作日(21.75天)計算加班工資。

  4、慰問費:干部職工因病住院、職工子女大學升學、年輕職工結婚等,依據《中心工會慰問制度》中相關標準組織慰問。 (2)其他人員支出

  在本俱樂部中兼職的國家工作人員不得在本俱樂部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第10條 往來款項管理

  (一)職工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二)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30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財務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三)公款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票據、印章管理

  第11條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財務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上級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第五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12條 必須在銀行開立帳戶,貨幣資金往來,除要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現金收支結算業務外,其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屬于本俱樂部的經濟往來,不得在本俱樂部的銀行帳戶中辦理結算。

  第13條 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14條 現金,除按現金管理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本俱樂部的現金收付,主要用于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等。

  第六章 資產管理

  第15條 本俱樂部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本俱樂部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和兼職管理人員。

  第16條 本俱樂部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以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可視為固定資產登記造冊。低于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應作為低值易耗品進行管理。 (二) 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管理固定資產。中心明確一名領導主管資產管理工作,財務人員做好資產的核算管理工作,資產管理人員做好資產的實物管理工作,資產使用人員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明確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基礎臺賬工作,分類設置資產卡片,確保占有使用的每項資產及時入賬,及時做好每一項實物資產卡片,做到有物必有賬,有賬必有卡,有卡必有物。

  (四)嚴格按照申請、審批、采購、驗收、付款等程序辦理固定資產的購置工作。資產到達后,資產管理人員、應根據合同、供應商發貨單等對所購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辦理入庫、編號、建卡、分配等手續,登記固定資產基礎臺賬, 嚴禁未經資產管理人員驗收登記直接將資產送達使用人員。 (五)對租賃、借用、代管的固定資產,應設立登記簿記錄備查,避免與俱樂部固定資產混淆,并應及時歸還。

  (六)固定資產的領用應經過俱樂部主任批準。資產出庫,保管人員應及時做好固定資產基礎臺賬登記工作,確保賬實相符。辦公用固定資產應落實到人,使用的人員離職,所用固定資產應當按規定交回并辦理相關手續。

  固定資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對固定資產保管、使用相關人員進行考核和監督。對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而造成非正常損失的有關責任者,應進行責任認定,責任認定決定作為固定資產核銷的主要依據。

  (七)固定資產對外出租、出借,應由中心主任決定,及時更新維護固定資產基礎臺賬記錄。

  (八)每年應不少于一次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情況,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或損失,單位應當認真分析,查明原因,按照通財資[20xx]1號文件中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報批處理,并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基礎臺賬和財務賬簿記錄。

  第17條 本俱樂部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收付明細帳,要建立健全驗收、領發、保管和清查制度。

  第18條 本俱樂部的財產物資屬于俱樂部的共有財產,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19條 財務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20條 會計憑證每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第21條 加強會計檔案科管理。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泄密。同時要努力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霉、防爛。

  第八章 財務監督管理

  第22條 本俱樂部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財務管理相關規定,對于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23條 本俱樂部的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社團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數額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財務人員參加,對于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財會人員有權拒付。

  第24條 本俱樂部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愿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25條 本俱樂部的財務工作接受監事會的監督,實行財務公開。本俱樂部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團的年度預算須經常務理事會審定后實行。

  第26條 本俱樂部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并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27條 本俱樂部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民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本俱樂部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28條 本俱樂部財務人員的調動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29條 本俱樂部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六章 附則

  第30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為了規范學校工會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穩定、和諧、發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能。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工會法》和縣教育工會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校工會主席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會的各項活動正常開展。

  工會財務管理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在事業活動經費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體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超出500元權限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批準后,方能執行。

  學校工會必需設置獨立會計帳戶,擔任財務工作人員,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工會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在分析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工會應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預算編制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如要調整預算或遇特殊情況需追加預算時,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縣教育工會審核批準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會費收入,工會會員每年按本人工資額(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的%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年初按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帳,工會用來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項目,不得用于其他。

  上級補助收入,是上級工會拔入的指定項目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設備等項目內容。

  行政補助收入,是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項目,做到專款專用。

  其他收入,是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項收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收費標準,范圍并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會員活動費,是工會開展群眾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要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于職工福利補貼,會費原則上應合理安排,當年無赤字,無結余。

  職工活動費是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費用,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應予以登記造冊和簽收。

  工會業務費,用于工會職能,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干部培訓費、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干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照顧落實到位,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

  其他支出,是指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控制好庫存現金,帳面余額每季度與銀行帳戶對帳單進行核對,使帳面余額與銀行對帳單的余額按規定調節后相符合。

  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在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

  工會在組織會員外出活動時,如確需要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

  在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關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

  第七章財務稽核管理

  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于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審核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末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政治權利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納一人保管。

  6)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政治權利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7)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于末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組織制定基層學校工會財務收、支計劃、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照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審核,上述內容若有一項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核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觀眾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對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專人保管。

  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工作,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反映和記錄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會計人員應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主要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保管年限為15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調閱本單位工會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和會計主管人員同意一般不得將檔案攜帶外出,如需要復印,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第九章財務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適用于趙川中學工會。

  如有不明確之處,以上級教育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為準。

  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3

  一、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1、各鄉鎮集體經濟組織實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實行村級賬目和資金委托代理的管理方式,主要內容包括:村集體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會計檔案和提供會計信息等。

  2、依托各鄉鎮經營管理站組建各鄉鎮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代理中心),各鄉鎮村委會(社區)和各村民小組委托鄉鎮代理中心為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機構。實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必須保持集體資產(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保守財務、商業秘密。對代管的資金,鄉鎮政府只有監管的權力,沒有使用的權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調、挪用、拆借村組集體資金,不得改變集體資金的性質,不得侵犯村組集體的合法權益。

  3、各鄉鎮代理中心以村、組為單位設立總賬和明細賬,及時記賬、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反饋情況;代理會計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合規性,填制好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對本單位發生的各項收支認真填制或及時取得符合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村、組報賬員及時報賬,并負責好有關報表填制及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的收支辦理和保管工作。

  4、各鄉鎮代理中心不得用村組集體資金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銀行貸款擔保、抵押手續,不得代其它單位或個人代扣代繳各種款項。

  二、民主理財制度

  1、各村組必須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組干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一般由3-5人組成,并推選一名組長,由其負責召集日常理財和聯絡、協調工作。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名單須報代理中心備案,并接受其業務指導。

  2、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具備的條件:

  (1)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具有較好的群眾基礎,遵紀守法、認真負責、廉潔奉公,敢于講實話,辦實事,政治思想好,覺悟高,在群眾中有一定的威望和影響力;

  (2)具有為群眾服務的思想認識,有積極參與集體事務管理的主動性和工作熱情;

  (3)具備一定的財務管理基本知識和技能,熟悉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有關政策、法規、制度,熟悉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4)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侵犯集體經濟和農民利益的行為,勇于同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作斗爭。

  3、民主理財小組的權利。民主理財小組行使監督村委會和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的權利,具體是:

  (1)參與制定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2)檢查、審核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

  (3)否決本集體經濟組織不合理開支;

  (4)監督、檢查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

  (5)向上級部門反映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民主理財小組承擔的義務:

  (1)按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制定民主理財章程,開展民主理財活動;

  (2)接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委托查閱、審核財務賬目;

  (3)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報告民主理財情況;

  (4)提出財務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5)配合代理中心及農村審計部門做好農村審計;

  (6)保守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商業秘密。

  5、民主理財的程序。民主理財工作的一般程序為:事前參與、事中監督、事后檢查。即民主理財小組在每一個財務事項發生時,要積極參與,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財務事項進行過程中,要切實履行職責,仔細監督財務事項的每一個環節和步驟;在財務事項完成后,認真進行檢查,查閱財務會計憑證、賬目、報表、財務公開等財務會計基礎資料,聽取群眾的意見,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民主理財小組應根據經濟業務量多少按月或按季開展理財活動。重要財務事項應隨時發生隨時理財。審核結束后,民主理財小組要將活動內容記錄在《民主理財登記簿》上,并由理財小組全體成員在記錄上簽章。

  三、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由各鄉鎮代理中心的總出納負責,村組由報賬員專收、專付、專管,非出納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對外經濟交往中,超過1000元人民幣結算起點的,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轉賬確實有困難的,必須事先報各鄉鎮代理中心批準,方可現金支付。各村組銀行存款賬戶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保證支付,不允許透支。

  2、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嚴格控制資金出借,不得擅自將集體資金出借給單位和個人,村干部因公出差辦事需借款的,須在事后5日內結賬。

  3、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于經濟業務內容或憑證格式錯誤,手續不全的,應拒絕支付;錢款應當面點清,唱收唱付,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并簽章。

  4、各賬戶必須留有相關印章,對書寫不規范,印章不齊全,手續不完備的取款、轉款,各鄉鎮代理中心要拒絕辦理。

  5、現金使用范圍:

  (1)干部報酬;

  (2)個人勞務報酬;

  (3)獎金(責任制兌現)、勞保、差旅費

  (4)五保戶供養;

  (5)村組辦公經費、農業生產經費;

  (6)向個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收購農產品和其他物資的款項。

  6、加強村、組庫存現金的管理。各村組的一切收入必須存入代理中心統管賬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坐收坐支,嚴禁轉移、隱匿各項收入。根據各村組實際,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各村組提取備用金最高限額3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多余款項須存入統管賬戶存儲,若各村組的現金余額超過3000元,各鄉鎮代理中心要停辦其用款業務。

  四、收入管理、財務事項監督管理、用款審批和開支審批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1、嚴格實行“零戶統管”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村組實行“零戶統管”,即取消一切在外開設的銀行存款戶頭,由各鄉鎮代理中心開設一個賬戶統一管理。各村組集體資金屬全體村民所有,必須全部納入村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得設置賬外賬,不得私設“小金庫”,嚴禁坐收坐支款項。

  2、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強化預算約束的意識,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收支計劃。各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年度生產性支出計劃報批制。村委會(社區)的先由村(社區)兩委會議擬定支出計劃,經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再報鄉鎮政府工作會議或鄉鎮長辦公會議審核同意;村民小組的由小組支部書記、組長、副組長會議擬定支出計劃,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按程序經村委會主任、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再報鄉鎮政府工作會議或鄉鎮長辦公會議審核同意。支出計劃要按照“量入為出、留有余地”和“抓生產、保運轉、保穩定、促發展”的原則合理安排。各村組年度生產性支出計劃由各鄉鎮代理中心監督實施。

  (二)財務事項監督管理制度

  1、各村組對其財務享有所有權,鄉鎮政府及職能部門負責對各村組涉及具體的財務收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各村組在處置集體資產(設備)及涉及財務開支的重大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前必須實行事前報告制和分級審核審批制。由各村民小組、村委會擬定處置集體資產(設備)或財務開支事項實施方案并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形成會議決議或會議決定事項后,以書面申請按要求和程序報鄉鎮政府,經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按照用款審批程序辦理用款業務。

  2、各村民小組3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下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由小組支部書記、組長、副組長班子共同討論決定;300-5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由各村民小組班子擬定方案并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請村委會(社區)兩委會討論同意后方可實施。

  3、各村委會(社區)5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下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由村(社區)兩委會議討論決定。

  4、各村委會(社區)、村民小組5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必須由各村民小組、村委會(社區)擬定項目實施方案,提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請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2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須按照500元以上的程序以書面申請報批審核,再經鄉鎮實施本項目的分管領導和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處置集體資產(設備)必須報鄉鎮政府工作會議或鄉鎮長辦公會議審核同意;10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必須按照2000元以上的報批程序審核,再經鄉鎮長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5、規范責任制監督管理。各村民小組不得訂立任何責任制考核。各村委會(社區)訂立責任制必須跟鄉鎮、縣訂立責任制要求相一致,必須跟各村委會抓產業、促生產、引項目、保安全穩定和重大社會事務緊密相關,必須做到量力而行,經兩委會議討論通過,并經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工作完成后或年終經兩委會議對各項責任制進行考核(附會議記錄),并提出考核兌現申請,經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提交鄉鎮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后由鄉鎮長審批方可兌現。嚴禁巧立名目訂立責任制,嚴禁借責任制之名亂發獎金、補助。

  (三)用款審批制度

  1、各村組使用資金時,必須填寫用款申請表并寫出資金使用計劃,逐級審批簽章后方可到各鄉鎮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業務。其中,屬興建工程的,還必須報工程預算、公開招標、施工合同、議標記錄等復印件。用款數額在1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下的,寫出用款申請和資金使用計劃后,經各村民小組組長和各村委會(社區)主任在用款申請上審批簽章后辦理用款業務;1000-2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的,經各村民小組組長和各村委會(社區)主任簽批后,再經鄉鎮掛點領導審核同意,方可辦理用款業務;2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經村(社區)兩委班子會議討論同意,經鄉鎮掛點領導審核,報鄉鎮分管農經站的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用款業務。若有特殊情況鄉鎮領導不在而村(組)又急需用款的,可經各鄉鎮農經站站長請示鄉鎮領導并經同意后,先到各鄉鎮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手續,在3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2、村委會、村民小組在辦理用款業務時,原則上必須將前一次所批準用款的支出單據到鄉代理中心上賬,且庫存現金不超過3000元方可辦理。因工作需要領取現金超過庫存現金限額3000元的,必須憑村兩委會議決定事項方可預領,事后7天內結賬。在本季度內沒有到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業務的,必須于本季度最后月的27日前將支出單據準時到鄉代理中心上賬,否則停辦一切業務。

  (四)支出審批審核制度

  嚴格執行支出聯合審批審核制度,實行報賬制統一管理。做到支出有預算、開支有標準、支前必請示、審批按程序、記賬要限時。

  1、村、組的所有支出必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并加蓋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章。

  2、村民小組100元以下的支出由小組長決定、審批并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后方可報銷記賬;100-300元的由小組班子(小組支部書記、組長、副組長)共同討論決定,小組長審批并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后方可報銷記賬,記賬時須附會議記錄;300-500元的經小組班子共同討論報村委會審批同意,村委會主任簽批后并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后方可報銷記賬。村民小組支部書記、組長未一肩挑的,實行支部書記、小組長雙批制。

  3、村委會的支出由主任審批(村總支書記、主任未一肩挑的,實行書記、主任雙批制;書記、主任一肩挑的實行主任、副書記雙批制)。500元以下的由書記、主任直接審批并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后方可報銷記賬。

  4、村、組支出500元以上的,由村、組審批并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后,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再由鄉掛點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報銷記賬,記賬時須附村兩委會議討論決定記錄;村組預算外及預算內非確定性一次性支出超過20xx—10000元的,按照《沾益縣村組一事一議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村委會的必須經兩委會議討論同意,村民小組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經村委會主任審批,再經鄉掛點領導、農經站站長審核同意后,報鄉分管農經站的領導審核同意,方可報銷列支記賬;1000元以上的支出須按照20xx—10000元的程序審批審核簽批,再由鄉長審核方可報銷列支記賬。

  5、村、組非生產性支出實行總額控制管理。非生產性支出按照村、組規模大小實行總額控制,村民小組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村委會最高不得超過7000元。對有經營收入,包括村辦企業收入、二三產業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房屋資產出租收入的村組,可按不高于20%的比例用于非生產性支出。

  6、實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的村、組,每個季度最后月的27日準時到鄉代理中心上賬。無特殊原因不按時上賬的,停辦所有財務業務,待上賬后方可辦理。鄉代理中心在上賬后及時記賬,在15個工作日內以村、組為單位編制財務運行情況報表并向分管領導、掛點領導、村委會書記主任書面反饋情況。

  7、實行印章、簽名、公章預留制。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確定審批人所用印章、民主理財小組專用章以及審批人簽字字模,以書面形式向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機構預留。凡無預留印章、簽名或公章的,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機構有權拒付資金,有權拒絕入賬。

  8、各類收支票據必須印章齊全,手續完備。要求所有支出票據必須做到“六有”: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事由,有具體的經辦人、證明人,有單位負責人審批簽字和領導審核簽字,有代理中心的審核意見和有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對手續不完備的單據不準付款、入賬和抵庫,否則由經辦人承擔責任。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基建工程估算造價在3萬元以上的必須進行公開招投標,并做到“八有”:一是有村“兩委”或村民小組黨員代表、群眾代表民主議事會議記錄;二是有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設計圖紙和預算方案;三是有審核資金的'批示;四是有公開招標證明書;五是有施工合同書;六是有工程驗收報告;七是有決算報告;八是有合法的支出憑證報賬。

  五、財務公開制度

  建立健全公開內容真實完整、公開程序公正規范、公開方式及時長效的財務公開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下列事項。其中涉及財務的事項至少每3個月公布一次,收支金額大、往來頻繁的村實行按月公開,接受村民的監督。

  涉及村民利益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實施情況:

  (1)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

  (2)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3)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

  (4)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

  (5)村民的經營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六、票據管理制度

  1、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統一使用省財政廳監制的《云南省農村集體經濟專用收款收據》和統一的票據,向外單位收款使用財政部門提供的《收款專用收據》和《內部往來收款收據》。村組使用的票據由鄉代理中心和財政所登記管理,村組不得自行購買和印制,嚴格實行票款同行、票據繳銷制度,杜絕使用一般的三聯收據和其他票據。

  2、村、組集體支出的自制憑據必須使用縣統一規定的格式,從外部取得的支出單據須為正規的稅務發票。

  3、鄉政府、鄉直(屬)各站(所)撥付村委會、村民小組的資金款項,由村委會、村民小組統一到鄉代理中心開具收款收據。

  七、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1、集體資產必須以村、組為單位由村組報賬員設專賬管理,并按資產的類別建立明細賬,分類登記,載明該資產的購建時間、原始價值、折舊方法、留存地點、管理及使用者等基本情況,做到賬物相符。

  2、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的添置。固定資產的添置必須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履行報批手續,納入招標程序進行購建。

  3、對村組固定資產和水庫、壩塘、漁池、果園、山林等資產資源的經營權或所有權處置,必須本著依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并簽訂合同,報鄉代理中心備案。凡未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和集體決議造成集體資產資源損失的,視情節追究有關人的責任。處置資產資源的收入款項可用于償還村級債務。

  八、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1、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必須以村、組為單位建立債權債務臺賬。堅決制止新增村組債務,鄉代理中心要對新增債務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向群眾公開。凡違反規定新增債務的村組,必須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嚴禁村、組集體借款。因集體公益事業和生產性建設急需開支的,必須堅持量力而行,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嚴禁舉債用于村組支出;嚴禁超出規定訂閱報刊;嚴禁超村級定額補貼標準發放報酬、補貼;嚴禁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以任何名義從金融機構貸款或為企業(個人)提供貸款擔保,對于違反規定,擅自借款和擔保形成的債務,按照“誰借款、誰負責”和“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簽字人和村委會主要領導負責償還。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規定程序決策,盲目舉債營造“政績”造成經濟損失的,以集體名義舉債個人從中牟利的,違反借(貸)款規定的,對主要責任人嚴肅處理。

  3、對歷史欠債,以村委會為單位清理核實,完善債務登記制度,摸清債務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

  4、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一律不準參與高利貸活動。放高利貸從中牟利的村、組,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九、土地補償款使用管理制度

  1、在村民小組會計賬簿開設土地補償款專用賬戶,確保專款專用,杜絕開辦存折或以個人名義開設賬戶。

  2、土地補償資金使用必須由村民小組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經“一事一議”表決同意后,附有由村民按手印的花名冊報村委會、鄉代理中心核實后方可使用。

  3、土地補償款使用賬目由代理中心統一記賬、監管,村民小組按季公示土地補償款使用情況。

  4、在兌付土地補償款之前,村委會、村小組必須將補償面積、金額等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且村民無異議后方可到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手續。

  5、土地補償款的兌付必須轉賬打入農戶存折,杜絕以現金直接支付農戶。村委會、村小組在代理中心辦理轉賬手續后必須在20日內將款項打入農戶存折,并于30日內將支出單據到代理中心上賬。

  十、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村委會、村民小組的發單、賬薄統一由代理中心保管,并立卷歸檔。代理中心應認真理單、記賬、做好會計憑證、賬薄的歸案管理工作。按“一村一柜”要求設立檔案柜,妥善保管各項會計資料,做到內容齊全、歸檔及時、裝訂成冊、存放有序、查找方便,財務電算化數據要定期備份。

  2、會計檔案要求單據齊全、分錄清楚、記賬憑證不缺不漏,編號不亂不重。每季做完一次賬務裝訂一次憑證,不得跨年度做賬和裝訂憑證。

  3、會計憑證檔案須用牛皮紙封面裝訂,須有村、組名稱,賬目起止日期、經手人登記等,賬薄須規范裝訂。

  4、村組會計檔案須以村小組為單位分開保管,各村組的賬目、發單不得相混。

  5、建立檔案管理責任制和會計檔案調閱登記制度,不允許外單位人員及其它非財務人員將檔案借出。有要查閱和復印發單的,須經領導同意在檔案管理人員的陪同下使用,并在檔案備欄內登記查閱情況。

  6、在代理中心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應辦理好移交手續,做好登記清冊工作。到期要銷毀的必須提出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在上級主管部門人員的監督下登記銷毀,銷毀后要將登記清冊立卷保管。

  7、村、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離任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的移交手續。

  十一、農村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組財務活動必須由村、組報賬員負責辦理。村委會報賬員原則上由文書擔任,履行村委會報賬員職責,負責本村委會具體賬目和資金的管理,并負責村小組報賬員業務指導。村民小組設報賬員,具體承擔收款、付款、報賬業務。村、組主要干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報賬員工作。

  2、村、組領導負責組織村組的資金籌集、資金使用、資金管理以及審批工作,原則上村組其他領導和工作人員不得插手現金收支等財務工作,更不得坐收坐支、代收代支。

  3、對村、組財務人員的任免或調換由村委會提名,經村“兩委”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鄉掛點領導審核、分管農經站領導批準,方可任免或調換。鄉代理中心代理會計離崗或更換需鄉政府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并做好工作交接,報縣級農經部門備案。

  4、鄉代理中心建立村組報賬員管理檔案,村“兩委”成員名冊報代理中心備查。

  5、鄉政府積極開展對村組報賬員農經業務和財會知識的培訓,提高村組財會隊伍整體業務素質和水平。

  十二、村干部任期離任審計制度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所屬企業必須接受農村審計檢查和審計監督。村、組干部任期屆滿,實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2、干部任期屆滿換屆的前一個月即進行任期屆滿審計;有離任的干部,必須進行離任審計,方可辦理離任手續。

  3、村委會干部任期離任審計工作由鄉黨委、政府抽調紀委、農經、財政等有關部門負責實施。村民小組干部任期屆滿、離任審計在鄉政府的統一安排、組織及鄉農經站的業務指導下,具體由村委會組織和抽調有關財務人員進行實施。

  4、審計的主要內容:

  (1)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審計包括:農民人均純收入等經濟指標是否增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否完成;集體資產是否增值;債務是否下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民主理財是否得到貫徹實施。

  (2)財經法紀執行審計:包括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有無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賬外賬”或“小金庫”等問題;有無濫用職權侵占、挪用、平調集體資產和長期占用集體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自定發包、變賣集體資產資源等問題。

  (3)熱點問題審計:包括集體資產處理;債權債務化解、專項資金審計;“一事一議”審計;財務公開檢查。

  5、村小組的審計報告由村委會審核報鄉農經站;村委會的審計報告由鄉農經站站長審查簽字報鄉政府。對群眾來信來訪要求審計的事項,審計結果要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對違法違紀案件,移交紀檢部門、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三、農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1、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興辦集體公益事業,應當遵循村民自愿、群眾受益、量力而行、民主議定、程序規范、上限控制、使用公開的原則,實行“一事一議”。

  2、村委會公益事業包括:農田(地)水利基本建設、修路、架橋、植樹造林、改水、村莊建設、建校等。

  3、村委會籌資的對象是本村戶籍在冊人員。籌勞的對象是勞動年齡男18至55周歲、女18至50周歲的村民。退伍傷殘軍人、在校學生、孕婦、分娩后未滿一年的婦女和喪失勞動力的村民,不承擔籌資籌勞義務。

  4、各村、組每年農民人均籌資金額的上限不得超過全縣限額標準;每年每個農村勞動力投勞的數量最高不得超過10個標準工作日;以資代勞每個標準工作日價格不得超過全縣當年限額標準。遇有特大防洪、搶險、抗旱等緊急任務投勞需突破10個標準工作日的,必須上報縣政府批準方可臨時動用農村勞動力。

  5、村委會范圍內的籌資籌勞計劃,須經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數參加并經80%以上的人數通過方可將方案上報。村小組范圍內的籌資籌勞計劃須經村民戶主會80%以上的人數通過方可將方案上報。

  6、村民會議通過的籌資籌勞預算,須報鄉農經站審核,由鄉政府會同縣農民負擔監督部門批準,并在農民負擔卡上一一登記,同時張榜公布。村組籌集的資金由鄉代理中心實行專款管理。

  7、未經批準要求農民出資、投勞的,由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責其改正,逾期不改的、交由紀檢、監督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屬村委會領導干部的,村民會議討論依法處理或罷免,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8、進一步規范涉農收費管理,不斷減輕農民負擔。認真落實已經公布取消、免收和降低標準的涉農收費。全面執行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村訂閱報刊費用限額制以及涉農負擔案件事件責任追究制。鞏固農村教育、農村土地、農民建房、道路修建、用水用電、計劃生育、農民務工等方面的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行為的治理成果。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4

  第一條 為規范廣東省電力行業協會經費的使用,使協會的各項經濟活動有章可循,依據《廣東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和《廣東省電力行業協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會是獨立社團法人,經費獨立,不與其它任何單位混管。

  第三條 本協會財務工作職責和管理。

  (一)協會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以及《廣東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

  (二)負責編制協會年度預算,經會長同意后,提交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三)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值和變動情況。

  (四)根據協會的收支情況,按月、季編制財務報表。月財務報表分別報會長、秘書長;半年財務報表報理事會,年度財務報表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五)負責應收、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經費報銷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財稅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接受監事對協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的.檢查。

  (七)負責保管會計檔案以及固定資產等資料,負責電算化系統的開發、建立和管理。

  第四條 本會經費的管理。

  (一) 收入管理

  本會經費收入主要包括:

  1、按本會章程規定的會費收入;

  2、社會捐贈;

  3、政府或企事業單位的資助;

  4、在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的服務收入;

  5、利息收入;

  6、其它合法收入。

  (二) 支出管理

  1、本會經費開支管理的原則

  本會必須遵守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合理使用、勤儉節約、收支平衡,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合理安排支出。并依據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結合下年度計劃情況編制預算。本會的經費必須用于本會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

  2、本會經費支出主要包括:

  (1)辦公費。日常辦公低值易耗品、會議費、郵電通訊費、旅差費、車輛購置費及維修費、業務接待費以及開展捐贈、資助和獎勵活動等費用。

  (2)業務活動費。指本會開展技術開發、咨詢服務、人才培訓、承擔委托業務、舉辦宣傳展覽等業務活動的費用。

  (3)由本會主辦或參加的學術研討、講座、展覽會、教育培訓等費用。

  (4)資料費。印刷、訂購專業報刊書籍、學術資料、編印發行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專業刊物等。

  (5)本會聘用的工作人員工資、保險、福利補貼等。

  (6)其他合理開支。

  第五條 費用報銷的規定

  (一)報銷手續。凡一切合法報銷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后報有關領導審批。

  (二)審批權限。協會日常開支在1萬元及以下的由副秘書長審批,10萬元及以下的由秘書長審批,10萬元以上的由秘書長審核后報會長審批。

  (三)因公出差等需借款的,審批權限同本制度第五條第(二)點規定。

  第六條 本協會人員工資及福利

  (一)非會員單位派出的協會本部專職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并依照《廣東省電力行業協會人力資源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執行。

  (二)協會聘用專家的聘金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臨時聘用人員的聘金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由秘書長建議報會長批準。

  第七條 本協會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購置、維修與調撥、移交、報廢、處置及盤點等。

  (二)理事會工作部是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立固定資產卡片,辦理固定資產的申購、驗收、移交、報廢、處置等手續,組織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直接責任者,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資產,避免人為損失。

  第八條 本協會旅差費用的規定

  (一)非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出差需乘坐飛機者,須經秘書長批準。

  (二)專職人員出差住宿費須憑住宿正式發票,在規定標準范圍內以實際天數計算報銷。

  (三)專職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一般地區30元,經濟特區50元。

  (四)專職人員在出差地所發生的非公務方面的支出,均由本人自理。

  (五)因公出差的專職人員,必須在計劃期間內完成任務,按時返回。在返回原單位后,如有借款者應在2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逾期者財務人員有權從本人工資中扣回借款。

  第九條 本協會書籍購置由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提出計劃,由理事會工作部匯總報秘書長批準后訂購。

  第十條 財務管理與監督

  (一)本會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稅務登記,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并依法納稅。

  (二)本會必須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和健全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財政紀律,接受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監事的監督。

  (三)對違反國家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的財務收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必要時應當向有關部門如實反映。

  (四)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或有經濟犯罪行為的本會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按有關規定,本會更換法定代表人時,必須聘請有關中介部門進行財務審計,并將審計情況如實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

  第十二條 本會自行終止、注銷的,應在有關機關監督指導下做好清理債權債務工作。本會終止后,剩余資產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常務理事會審定、解釋。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5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提供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形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6

  一、目標和原則學校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是: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本單位內部制度,保證學校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及時提供正確的會計信息;

  第三,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符合效益原則并在法定范圍內進行。

  學校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原則是:在既定目標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學性、規范性、適用性原則。

  即:制定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體現財務管理的要求,合乎財務規范,針對學校的特點,便于操作和執行,有利于控制和檢查。

  二、基本內容

  1、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

  (1)、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權行事。

  (2)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離,并相互制約。

  2、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1)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2)決策和執行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權限失控、決策失誤和徇私舞弊。

  3.進行財產清查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對的一種制度。通過財產清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對帳實不符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做到帳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三、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收入情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支出。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

  4、學校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表,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縣教育局,并在教師大會上予以公示。

  四、收入管理

  1、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費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2、學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入賬,并及時解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

  五、支出管理

  1、學校根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原則。

  2、根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3、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校長簽字方可入賬。

  4、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六、資產管理

  (一)現金管理

  1、學校一切現金收入,均須及時解入銀行。

  2、報賬員每日按時記好現金日記賬。

  3、任何人不得挪用現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按規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監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及時與銀行對賬,發現問題立即查詢。

  4、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行,執行情況每學期由保管員向主管負責人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帳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規定辦好報損,報廢手續。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進行檢查。

  七、經費報銷制度

  辦公費使用范圍及規定

  1、范圍:辦公費主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報銷手續,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入庫后再領取使用,由經辦人簽字,校長批準后報銷。

  八、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由學校安排人員負責購買,零星購買須校長審批,2000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代會研究決定。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導處、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請示校長。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經驗收后,入庫登記。

  4、領用物品須辦理有關手續。

  九、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予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予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一萬元以內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一萬元以上經學校上級部門批準,方可報廢報損。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帳,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帳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維修用,或交總務處理,不得繼續存放在儀器室內。

  十、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帳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7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00元以上由村兩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或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理財制度

  1、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理財的原則,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會公布。

  4、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主任兩人印章及村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2、最新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8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賬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鑒的單據,會計不得入賬。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賬賬相符,賬目日清月結,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立卷歸檔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9

  一、嚴格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存入賬戶,出納的周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老師代表進行清理,并向體教職工公布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匯報財經收支、結余情況,并執行月報表匯報制度,協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并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判。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并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老師,其挪用款從老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老師,執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系暫不轉出。

  九、嚴格掌握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執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加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掌握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后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文件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日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來回車費,住宿費每日限報20元,并每日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日報30元,并每日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家私自征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必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并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0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以收定支,勤儉辦事,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二、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負責財務審計工作,重大事項由辦黨組集體研究決定,財務科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實行預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預算、嚴格按預算執行,年初預算由財經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預算金額超過50000元,由辦黨組研究確定。

  四、嚴格執行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任何人不得自引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因特殊情況需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必須報財經領導小組批準。

  五、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辦理,經辦人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六、因公出差、購物需借公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財務主管主任批準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務結束后一周內辦理結帳手續,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財務審批實行一支筆批報制度。

  八、財務工作實行職務分離,分工負責,財務印章分開保管,如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報告。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1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2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提前預警資金需用狀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投資、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10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遇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四、附則

  1、所有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東)會議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

  十六、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一、庫存現金管理

  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1、不準用“白條”入帳。

  2、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3、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4、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5、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6、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7、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1、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2)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建立、健全公司內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負責完成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積極為公司籌措和調度資金,協助公司領導作好全公司的資金運籌及資金管理工作;

  7、做好公司納稅申報和稅收策劃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支,做到賬實相符;

  2、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押現金;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2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領用單”,寫明用途金額,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5、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需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主管,總經理簽字方可匯出。

  6、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一周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4、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5、簽發支票必須在銀行賬戶余額內按規定向收款人簽發,不準出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不準將支票交收款單位代簽。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主管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七、資產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且使用期限超過3年的物品。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設備、辦公套具、電子設備、機器設備、辦公設備等。各部門按月編制預算,填寫申購單,逐級審批。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金額大于1000元(含),必須采用轉賬方式付款,不得使用現金,確實有特殊情況,需總經理同意方可。

  八、費用管理制度

  日常費用管理

  一、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是公司因經營業務需要而發生的餐費、禮品費等,應本著必要、合理、節約的原則從嚴掌握。因業務需要接待時,必須事前經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接待。

  2、業務招待中娛樂性招待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3、業務招待報銷時應憑有效票據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事先經總經理審批的《招待費用申請表》,列明原由、招待對象、人數、地點及陪餐人員、費用標準,事后方可憑有效票據填寫《費用報銷單》予以審批報銷。《招待費用申請表》由財務部專人妥善保管。

  4、公司實行招待費總額控制原則,所有招待費用在發生前都需告知上級主管,必須經過部門主管、總經理、主管會計簽字方可報銷。

  二、差旅費:

  1、差旅費包括出差期間發生的往返車船費、訂票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住宿補助、伙食補助、通訊費補貼等,費用分項計算,計算后標準總額內憑出差地有關發票據實報銷,超支部分自理。

  2、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申請程序:公司員工出差應事前填寫“出差申請審批單”,明確出差任務、路線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再上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批。

  (2)出差人員如需借款,憑領導簽字批準的《出差審批單》,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可在財務部預支和出差預估費用相當的借款。

  (3)公司各部門因公外出人員,在出差期間所支出的費用,要本著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嚴格按以下規定。

  (4)差旅費報銷標準: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人員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總經理、副總經理

  普通艙

  軟臥軟座

  二等艙

  實報

  實報

  部門主管

  預申請

  硬臥硬座

  二等艙

  可乘

  實報(緊急情況實報)

  主管以下

  硬臥硬座

  三等艙

  可乘

  預申請

  2、住宿標準: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副總經理

  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副總以下

  480

  300

  240

  180

  150

  3、伙食補助費: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副總經理

  實報實銷

  副總以下

  100

  90

  80

  80

  60

  4、市內交通費: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副總經理

  實報實銷

  副總以下

  100

  100

  60

  60

  50

  備注:以上人員總經理為公司負責人、經理為部門負責人、其余人員是除以上人員之外所有人員。

  九、費用報銷、借款申請、付款申請流程

  經辦人整理票據——>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出納付款

  經辦人整理票據——>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總部財務總監——>總部批準——>出納付款

  根據以上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及其主要問題的分析,結合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整體性、彈性、比例、優化等原則,在此基礎上有效發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作用。

  1、整體性原則

  對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往往從籌集資金到收回貨幣資金要經歷較多的環節。而且以上環節相互作用和聯系,具有整體性。同時,中小企業具有資金流動較快的特點,因此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上,應當從財務管理的內外部的聯系出發,重視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統一協調。比如,財務管理在實行分權管理中,需要協調各個責任部門的利益,促使整體效益的最優化。

  2、彈性原則

  彈性原則強調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結余的實現。由于任何決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也即存在風險性。對此,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確保合理的彈性。當然,該彈性范圍受到企業環境、決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響,也要求中小企業科學評估面對的財務風險,從而提高財務管理系統的確定性。

  3、比例原則

  財務管理不僅規劃和控制著絕對量的資金,還必須利用各因素的比例關系,從而找到管理中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促使比例合理化。比如,財務管理中經常碰到的負債比率、流動比率等內容。在財務管理工作中,需要進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種比例關系的合理,從而確保企業資金結構的穩定、合理。

  4、優化原則

  一般來說,最優原則包括三個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優選擇,也即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中選擇最優的問題解決方案;其次就是確定最優總量,比如理想現金金額,企業籌資總額等總量的確定;最后就是確認最優比例關系,包括利潤分配比例、資本結構比例等。

  1、優化財務管理環境

  對于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必須構建良好的財務管理環境,從而為確保財務管理的質量。為此,首先是掌握企業外部財務管理環境。企業財務人員應當清醒認識到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市場狀況等,對搜集的相關資料全面分析研究。其次,中小企業應當增強企業管理層對財務管理的認識程度,提升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另外,企業應當保證財務管理的獨立性,確保審計工作和財務監督工作得到切實執行,從而為企業管理層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信息,促使企業決策科學性、合理性。

  2、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

  財務人員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主體,也是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者。只要充分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才能不斷提高。對此,企業需要增強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尤其是重視在崗培訓,促使財務人員了解企業自身的特點,并掌握企業財務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進而根據各自的崗位需求,開展做很對性的培訓工作。同時,中小企業還需要加大高素質人才的引進力度,嚴把財務人員的用人關。另外,通過科學的激勵約束體制的建設,增強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尤其是培養財務人員職業道德意識,通過高素質的財務人員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上的不足,進而提升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

  3、完善財務管理體制,明確財務管理職責與權限

  結合某國有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該公司財務管理基本任務包括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提高財務運行效率,明確母子公司財務管理職責,有效利用資源,以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和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其次,在財務管理體制建設上,公司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各級單位須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獨立納稅,規范會計核算,加強財務管理,獨立承擔民事及經濟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保證出資人、投資者、債權人權益不受侵犯,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財務部分的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會計核算的職責。遵循會計核算原則,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對企業日常經營收支狀況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資金、成本、費用、利潤預算,編報月、年度財務報告,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二是財務監督的職責。規范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行為,對本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監督,杜絕和糾正企業經營中違規和違紀財務事項。如發現企業經營中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三是參與經營管理的職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重大經營決策。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和控制成本費用增長。四是財務信息管理的職責。利用會計信息,分析、預測、控制、評價和考核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揭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增收節支的措施和建議。

  三、結語

  綜上所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分析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的原則,在此基礎上探討了加強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措施。總而言之,中小企業必須結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不斷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3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 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 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 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 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 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 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 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 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 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 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 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22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 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 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25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 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 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 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第29條 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 公司以單價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 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 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35條 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二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四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五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三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六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八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九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十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十一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十三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五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五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六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十六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營業費用明細表。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4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嚴格財務紀律,根據財務有關規定和本會的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一般原則

  (一)本會按財政部頒布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及本會章程進行財務管理,所募集的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單獨設帳、分類核算的辦法。

  (二)本會設置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等主要帳冊以及各種必要輔助性帳薄(包括捐贈實物帳)。每月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會領導。

  (三)各種帳簿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或匯總表等登記入帳,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各類帳簿中的記錄,如需更正,必須嚴格按照會計工作規則進行。

  (四)財務各類原始憑證及時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捐贈款(物)情況定期向會長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并接受審計;審計結果應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的監督。

  二、捐贈收入管理

  (一)所有的捐贈、贊助收入均應向捐贈或贊助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捐贈票據,財務人員應及時將支票、現金繳銀行入帳。協會接收的現金捐款應及時送繳銀行,一般情況不得過夜。

  (二)慈善資金收入,應分設有限定性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和其他專項收入。定向捐贈須根據捐贈協議、捐贈意向書等書面依據確定;捐贈中途改變捐贈用途的,須由捐贈人提供書面憑據確認。

  (三)本會設置在公共場所的`慈善捐款箱,由會計人員會同有關單位共同開啟,清點善款,進行登記,并由相關經手人簽字后開具捐贈收據,所收捐款應立即繳存本會帳戶。通過郵局向我會的捐贈,應將郵局匯款單復印件留做備查。

  (四)捐贈物資倉庫(慈善超市)必須建立捐贈實物收支帳冊,注明品種、數量及金額。

  (五)物資入帳程序及手續:

  1、捐贈物資經驗收后開具實物收據給捐贈單位或個人;

  2、物資入庫時填寫入庫單;入庫單一式兩份,一份作為入庫憑證,一份交協會財務部門。

  3、捐贈物資出庫,必須按照分配方案填制出庫單,由接收方簽章;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作為存根,一份用于登記倉庫收支帳,一份交到協會財務部門。

  4、倉庫必須每半年盤存一次,核對帳物是否相符,如發現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列出清單,執行會長批準后方可調整帳面。

  三、善款支出管理 (一)慈善資金使用應遵循量入為出的原則,并參考往年工作開展實際情況編制年度預算,經常務理事會批準后按計劃執行。

  (二)慈善資金使用的審批權限:屬于年度預算內的活動資金支出由執行會長審批。

  (三)慈善救助支出,必須按救助工作的原則、程序進行。

  (四)發生嚴重突發性應急救助需要預算外追加救助資金的審批,按《市慈善協會資金管理辦法》辦理。

  (五)救助資金支出由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發放。

  四、日常工作經費經費收支管理

  (一)資金來源

  1、會費;

  2、國內外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贊助;

  3、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政府資助;

  5、參考中華慈善總會《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于捐贈資金總會本身按 3%左右提取管理費以及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每年從捐贈款中提取 2%作為工作經費;

  6、利息;

  7、其他合法收入。

  (二)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執行。

  (三)其它支出的管理 經費支出必須嚴格按審批制度,規范報銷程序,明確審批權限。所有經費需由主辦會計審核并經執行會長審批后方可支出。本會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1、差旅費報銷:

  (1)出差費用按合肥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標準執行。

  (2)出差人員應及時到單位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超過七個工作日,但每月終結前必須將當月的業務結報完畢,以便真實、

  準確、及時地反映業務活動。差旅費報銷程序:由出差人填寫報銷憑證,經審核后,由執行會長審批后方可報銷。

  2、會議經費報銷:

  (1)要盡量精簡和壓縮各種會議,確需召開較大會議的,由辦公室安排,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會期、參加會議對象及人數,列明經費預算,由執行會長批準。嚴格按核準經費標準接待,不得超標。

  (2)會議結束后經辦人憑發票、審核單及會議通知送會領導審批,并按銀行轉帳方式結算。

  3、接待費報銷:

  接待來賓,由辦公室負責落實。接待標準由協會分管領導審定。來賓的接待標準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票據管理

  (一)支票管理 出納向各開戶銀行購置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必須妥善保管,并作好輔助記錄,將購置支票的號碼登記在輔助記錄本上,以便備查。

  (二)收據管理 各種捐贈收入所使用的票據和往來收款收據均由主辦會計統一向市財政局申領、結報。收據存根按會計檔案規定保管,不得隨意涂改銷毀。

  六、財產管理 本會的財產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兩大類。

  (一)固定資產:單價在 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 1 年以上列為固定資產。

  (二)低值易耗品:指達不到固定資產條件,使用期限較短、更換比較頻繁的物品。

  上述兩類財產分別由辦公室保管人員建立臺帳,并由財務每年一次進行盤點,核對帳實是否相符,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報執行會長批準后作出相應處理。

  七、監督管理 本會的財務管理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的監督,接受市審計部門或聘請社會會計服務機構進行審計,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八、本制度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后執行(試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5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需在加強宏觀限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奢侈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幫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仔細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相互協作,照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需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精確、賬目清晰、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睬計事務中,必需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需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剛好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意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需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需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納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納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需運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運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接著運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需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需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1、全部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安排、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2、全部用具必需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常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當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需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其它事項

  1、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剛好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2、主動參加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3、協作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4、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規定財務崗位人員的職責和權利,提高財務管理效率和財務風險掌控水平,訂立本規章。

  第二條 本規章適用于全體公司財務崗位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

  第三條 公司財務管理應遵從公開、公正、透亮的原則,確保財務信息真實、精準、完整、適時、合規。

  第四條 財務崗位人員應遵守公司的職業道德規范和各項法律法規,維護公司利益和職業形象。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應嚴格遵守公司內掌控度,依據公司戰略進展要求,科學合理運用財務資源,防范風險。

  第二章 財務崗位職責

  第六條 財務崗位人員應依照公司的財務政策和內掌控度,認真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實在職責包括:

  (一)訂立公司財務管理和財務操作規程,并進行實施和監督。

  (二)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做好財務賬簿和財務報表的編制、審核、簽字和歸檔。

  (三)建立完善的預算體系,負責年度預算編制、執行情況分析和調整工作。

  (四)負責投資決策和資金運營活動,依照公司長期資金和短期資金的需求,進行資金籌措、投資和運營管理。

  (五)建立風險防范機制,適時識別、分析和掌控財務風險。

  (六)訂立公司的稅務籌劃方案和稅務合規規程,幫助稅務部門完成各項稅務事務,確保公司稅務合規。

  (七)對公司財務體系進行評估和分類,提出完善財務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建議。

  (八)參加公司的戰略規劃和業務決策,供給財務數據和財務建議。

  第三章 財務運作規程

  第七條 公司財務運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務預算制度

  公司應依照過去的閱歷和將來計劃,訂立認真的財務預算。財務預算應包含公司的收入、支出、缺口、利潤等方面的信息,為公司訂立合理的財務策略和計劃供給依據。

  (二)審計制度

  公司應定期進行財務內部審核、外部審計和特別審計。財務審核應檢查財務資料的真實性、精準性和合法性,特別審計應對公司財務風險和特別業務進行審計。

  (三)會計核算制度

  公司應依照會計準則和稅務法規,建立會計核算制度,訂立財務賬簿和財務報表。核算工作應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精準、完整,反映公司經濟活動的實際情況。

  (四)資金管理制度

  公司應訂立資金管理制度,區分公司的長期資金和短期資金,保證公司有充足的流動性。公司應訂立資金投資和調撥規程,為公司的資金運作供給依據。

  (五)稅務管理制度

  公司應建立規范的稅務管理制度,負責完善稅務籌劃和稅務合規方案,參加稅務審計和稅務爭議解決。公司應依照稅法規定納稅和申報各項稅種的信息。

  第四章 財務風險掌控

  第八條 公司應依據自身經營特點和風險情形,建立健全的財務風險掌控機制。實在如下:

  (一)風險識別

  公司應定期對財務風險情況進行分析和評估,識別并不安全預警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風險評估

  公司應依據風險程度和影響范圍,確定風險的優先級和處理方案,并訂立實在的掌控措施。

  (三)風險管理

  公司應訂立監管要求和財務風險管理規程,并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對財務風險進行監督和掌控。

  (四)風險報告

  公司應定期報告財務風險情況和推測分析,適時上報公司高層管理層和董事會。

  第五章 財務信息保密

  第九條 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保護公司財務信息的機密性。實在如下:

  (一)保密意識

  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具有保密意識,加強保密培訓和意識教育,防止泄密行為的發生。

  (二)保密制度

  公司應建立財務信息保密制度,規范保密流程和保密責任的劃分。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財務信息不泄露。

  (三)數據安全

  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確保財務數據的安全,嚴格保護電子數據和紙質數據的存儲和傳輸。

  (四)信息保障

  公司應確保財務數據的信息技術保障和防護本領,以避開因網絡攻擊和病毒感染等產生泄密問題。

  第六章 財務管理制度的修訂和解釋

  第十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釋應經董事會或主管部門批準,并于發布后執行。

  第十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主管部門。如財務管理制度發生變化、修訂、廢止等情況,應適時通知公司財務部門和全體財務人員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規章未盡事宜,可依照公司相關規定和法律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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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嚴守財經紀律、奉公守法。

  2、嚴格執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專款專用制度。

  3、科學合理運用俱樂部現有資源,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依法設置會計帳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

  5、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

  6、如實登記財務帳目,按時核對月結,做到帳款相符。按時編制報送月度、年度報表。

  7、妥善辦理、保存原始憑證、帳本、及財務報表等。

  8、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報的會計報告。

  9、做好發票的保管、收發工作、監督發票的使用情況。

  10、出納保管現金、支票及有價證券,會計保管 發票、財務專用章。

  11、領取支票或者借用現金購物時,須填寫借支單,列明借款原因,經主管領導審批后,方能領取,使用后及時按報銷手續結帳。

  12、必須遵守審批報銷程序。報銷單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名。

  13、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有關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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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創建節約型機關,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統籌安排,綜合管理;

  (二)精打細算,量入為出;

  (三)一月一報,及時結算;

  (四)保障重點,兼顧一般;(五)勤儉節約,講求實效。

  第三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體制:由局辦公室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對所有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筆審批。

  第四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經費收支預算,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開展財務活動分析,加強國有資產和資金管理。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對報銷單據要認真審核,坐到報賬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日清月結,定期報表。

  第二章 預算編制及執行

  第五條 預算編制:由局辦公室按照“合法、規范、公平、節儉”的原則,結合上年資金使用情況和本年度實際需要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局黨組審定執行。

  第六條 財務預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和上級安排的專項或業務經費。

  第七條 黨團活動經費、老干活動經費、工會費按黨組會議核定的標準列入專項支出。

  第八條 基本支出指用于滿足單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類支出,包括:(一)差旅費;(二)招待費;(三)會議費或旅游活動組織費;(四)購置費;(五)文印費;(六)車輛消耗費用;(七)其他費用。

  專項支出指具有專門用途的費用支出,原則上按年初預算和上級下達的科目執行。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九條 資金管理及審批遵循“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即由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和科室負責人對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條 除工資、醫保、公積金外,其他所有開支實行事前申報制度,即按規定填寫開支申報表,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開支。所有開支須兩人以上經辦,重大采購項目應有紀檢、監察人員介入監督。

  第十一條 資金審批一般程序和權限:由經手人負責將票據進行分門別類整理,并填寫經費報銷審批單,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在票據上簽字,會計和辦公室主任審核,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支出超過1000元(含)報局長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原始憑證(即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具備以下要素:(一)原始憑證名稱:(二)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及編號;(三)填制和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或個人簽章;(六)報銷原始憑證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科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七)單筆金額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須附憑證附件。對要素不齊全的票據,會計和辦公室有權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 根據市財政局規定,凡符合公務員卡消費條件的公務消費必須使用開戶行的公務卡,用現金支付的費用財務有權拒絕報帳。

  第十四條 接待管理

  (一)接待工作要本著熱情、節儉的原則,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二)接待統一歸口辦公室管理。對口單位來人需接待的,由有關科室填寫接待申請單先報辦公室主任或負責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審核,再按審批權限報局領導審批,在指定地點消費。煙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接待消費后,一般情況下由辦公室主任或負責接待的副主任簽單,一律注明接待單位或開支用途,計入單位經費支出。特殊情況下,經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負責接待的其他科室人員簽單,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事后補簽。經辦人事后應及時補辦接待申請單。

  (三)接待標準:縣級來客人平60元/餐,市級來客人平80元/餐,省直部門及其以上領導的接待標準由局長確定。縣市來客原則上不安排住宿。上級和外地來客由辦公室安排在協議單位接待。

  (四)接待費報賬程序:由辦公室結算接待經費,經會計審核,辦公室主任簽字,分管財務的'局領導或局長審批。所有接待開支必須附原始接待申請單,在非指定接待點經費憑接待申請單和原始票據按規定審批程序報賬。

  第十五條 出差管理

  (一)機關干部職工差旅費開支,嚴格執行婁財行[]374號《婁底市市直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二)會議出差須有文件或電話通知,并嚴格按通知人數參會。出差期間,因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餐飲、住宿和娛樂開支,均由個人自理。

  (三)出差須事先定好工作任務、地點、人數和路線,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登記,作為報銷依據。省、市內出差,科以下干部由分管局領導審批,科室負責人和副處以上領導出差由局長審批;出省出差一律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和局長審批。

  (四)出差原則上不乘坐飛機,如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的,報分管副局長和局長批準。

  (五)預借差旅費須經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和局長批準,出差回機關一個星期內報賬結清。

  (六)出差人員憑“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單據,每月25日前報賬,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報銷差旅費。

  第十六條 專項工作支出

  (一)承辦科室根據有關活動方案,編制經費預算,一般應提前報分管領導和局長審批,如大額支出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二)專項工作結束后,承辦科室應在5個工作日內匯總相關費用,按程序和規定報賬。

  第十七條 借款管理

  (一)辦公室借備用金限額2萬元以內,于每年12月25日前結清。

  (二)所有借款須注明事由及時結清,不得跨年清還。

  第十八條 對外付款超過1000元的,應通過銀行轉賬或使用公務員卡結算,原則上不得付現。

  第十九條 市內交通費局領導(含副處級干部)按每人每月300元,科以下干部職工按240元(不含司機),憑票按月限額報銷。

  第二十條 報賬時限

  (一)為方便報賬和有利于財務人員整理賬務,實行集中報帳,每周星期五為集中報賬時間。

  (二)各項開支應在一個月內報賬,除辦公室定點接待外,機關干部職工每月24日、25日(如遇節假日,依次往后順延時間)必須把一個月內的開支(包括差旅費)按程序報批;定點接待由辦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統一結算按程序報批。

  (三)嚴格監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個月財務報表。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物品特指: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饋贈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對前述物品的申購、購買、入庫、保管、使用、維護、處理等全過程的管理。

  (二)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指房屋建筑及附屬物、交通運輸設備、音像設備(照相機、攝像機、投影儀、音響、電視機)、電子電器設備(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價值比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固定資產由會計分別建臺帳,局辦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辦公桌椅、文件柜、貨架、沙發、保險柜、修理工具、飲水機、電話機、計算器等單價較低,使用時間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銷計入成本,分別建帳備查,其實物由局辦公室管理。

  (四)辦公文具。辦公文具是指用于辦公的紙張、筆墨、文件夾、筆記本、訂書機、膠水等價值較小的辦公用品。各科室辦公文具按需領取。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請,列出明細清單,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報分管局長或局長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采購,憑審批單報賬。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實行政府采購。未經批準自行購置辦公用品不予報銷。

  (五)物品申購。各科室申購物品時,填寫《物品申購單》,注明單價,報辦公室,經分管局領導批準。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購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超過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購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審批。

  (六) 物品采購。全局物品的采購均由辦公室專人負責(負責財務的人員不得擔任采購員)到定點商店采購。

  (七)物品驗收入庫。所購物品及配套資料都必須經辦公室物品保管員驗收,并分別建立物品臺帳。貴重物品應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采購報帳。采購人員持發票、物品申購單、驗收入庫單,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帳。

  (九)物品領用、使用與維護。物品使用人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實行以舊換新,領用時應核準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使用物品時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十)物品移交與歸還。人員調動時應將本人使用物品應履行交接手續,辦公室主任和監審員為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十一)物品處置。物品的轉讓、報廢由物品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批準。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9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以收定支,勤儉辦事,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二、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負責財務審計工作,重大事項由辦黨組集體研究決定,財務科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實行預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預算、嚴格按預算執行,年初預算由財經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預算金額超過50000元,由辦黨組研究確定。

  四、嚴格執行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任何人不得自引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因特殊情況需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必須報財經領導小組批準。

  五、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辦理,經辦人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六、因公出差、購物需借公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財務主管主任批準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務結束后一周內辦理結帳手續,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財務審批實行一支筆批報制度。

  八、財務工作實行職務分離,分工負責,財務印章分開保管,如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報告。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致、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區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社區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區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發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于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條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采購。采購人員策在采購前應通過微信或qq向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信息截屏發至社區委員。經班長批準后,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物品的每次采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采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采購結束后,社區委員應在兩天之內制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并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采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并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須征得班長的同意后方可采購。采購過后,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于特殊情況)。

  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1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會計前,由會計事務所代理。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員工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招待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押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及時收回各部門上繳的各項費用。

  (八)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僉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經理或主管副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經理監交。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經理簽字。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定《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經理審核,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經理復核后,送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處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至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懲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7

  第1條總則執行部門編號為適應公司的發展,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檢驗性,完善我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現根據國家《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財務部所有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2章第3條第4條會計核算基礎規定會計年度采用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賬戶的設置按《會計管理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

  因業務需要新增科目時,需報財務總監批準。

  第5條記賬采取借貸記賬法,采用權責發生制,具體要求如下所述。

  1、凡是收益已經實現,費用已經發生,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入賬。

  2、凡是不屬于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益或費用處理。

  3、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必須在同一時期入賬。

  4、凡是用于增加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各項支出都應計為資本支出,不得計入費用作為收益支出。

  5、凡是為了取得收益而發生的各項支出,都應作為收益支出,同時計入成本費用。

  第6條第7條記賬用的貨幣單位為本位幣,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均用法定文字書寫。

  會計憑證主要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進貨驗收單、領料單、出庫單、旅差費報銷單、費用開支證明單、調撥單、收款收據、借條等。

  2、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公司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系時,由對方開給本公司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第8條會計報表的編制應根據國家制定的《企業會計制度》和董事會規定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填報時間、份數來執行。

  第3章第9條會計核算方法設置會計科目及賬戶。

  根據會計對象具體內容的不同特點和經濟管理的不同要求,選擇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類,并按分類核算的要求,逐步開設相應的賬戶。

  第10條復式記賬。

  復式記賬就是對每一項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關賬戶中進行記錄的方法。

  我公司統一使用借貸復式記賬。

  第11條填制和審核憑證。

  對于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都必須由經辦人或部門填制原始憑證,并簽名蓋章。

  所有原始憑證都要經過財務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審核,并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第12條第13條設置與登記賬簿。

  根據填制和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在賬簿上進行全面、連續、系統的記錄。

  成本費用經過統計計算后,要對應計入相應對象的全部費用進行歸集、計算以確定各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第14條第15條財產清查。

  通過實物盤點、往來款項的核對檢查財產和資金的實有數額。

  編制會計報表。

  根據賬簿記錄的數據資料,采用一定的表格形式,概括、綜合地反映各部門和公司一定時期內的經濟活動過程和結果。

  第4章第16條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20條會計核算組織程序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根據“記賬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并登記“總分類賬”。

  根據原始收、付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

  根據記賬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賬”。

  月終,根據“總分類賬”和各“明細分類賬”編制會計報表。

  1、記賬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賬憑證匯總,編制成計帳簽證匯總表,然后再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2、記賬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賬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記賬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21條記賬錯誤處理。

  1、記賬前若發現記賬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或賬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賬后發現記賬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應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

  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賬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一并登記入賬。

  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賬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

  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賬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賬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一并登記入賬;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賬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

  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賬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第5章第22條結賬、對賬結賬是結算各種賬簿記錄。

  結賬工作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所述。

  1、在結賬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賬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賬業務,應編成記賬憑證記入有關賬簿,以調整賬簿記錄。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賬的基礎上,結算所有的賬簿。

  第23條對賬是為了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所述。

  1、賬證核對,即將各種賬簿的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

  賬證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賬過程中進行。

  月終如果發現賬證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賬證相符。

  2、賬賬核對,每月進行一次,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核對工作。

  (1)將總分類賬各賬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賬的賬面余額進行核對。

  (2)將“現金(或銀行存款)二級賬”與出納的“現金(或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

  (3)財務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賬相核對。

  3、賬實核對,主要分兩類。

  (1)“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賬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

  (2)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的賬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賬款明細賬的賬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賬目相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合理運用企業的資金,嚴格履行財務審批手續,杜絕財務管理中的漏洞,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根據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特制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真實反映公司資產、負債、損益的狀況,依法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考核管理制度,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編制和執行公司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合理使用資金,對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計劃執行進行控制、監督。

  (三)積極籌措資金,規避財務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金流動通暢,提高資金(資產)的利潤率和企業經濟效益。

  (四)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原始憑證,編制并審核記帳憑證,按時記帳,定期編制各項財務報表和分析報告并及時上報集團公司。

  (五)負責公司各項稅款的核算、申報繳納和各類統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以及各種證件、執照的年檢工作。

  (六)負責制定公司各項經濟業務的財務審批流程和業務辦理流程,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相關規定辦理款項收支業務。

  (七)負責公司各類發票的領購、保管和繳銷工作,對發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指導,發票使用嚴格按國家發票管理辦法執行。

  (八)負責采暖費的收費繳銷工作,確保收費應收、實收數據準確無誤,及時編制上報各類收費統計報表,為公司制定收費管理方案提供準確依據。

  (九)負責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工資考核方案及定編定崗方案進行職工工資薪金的核算和發放工作。

  (十)負責財務人員的聘用、調動、培訓工作,制定財務人員考核管理辦法,對財務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檢查和指導。

  (十一)負責財務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建立財務檔案借閱管理制度,確保財務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一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四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

  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審計部部長負責復核,上報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審閱。

  第六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七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八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九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需由專人進行監督交接。

  第三章支票及現金管理

  第一條支票由出納進行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申請單”,經財務總監、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復核、財務總監、常務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需準確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根據審批后的發票等單據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三條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

  第四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每一筆款項,金額在3萬元由財務總監會同常務副總經理聯簽字。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必須由財務總監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簽字審批。領導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領導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六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個人勞務報酬

  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第七條除本規定第六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八條公司購置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生產經營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九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十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總監、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

  第十二條符合現金支出范圍的項目,經辦人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總監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財務總監和常務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辦人簽字。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3

  財務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我局實際,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認真執行《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科技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不足的矛盾及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財務收支實行局長負責制,各項支出堅持“三支筆”簽字把關。

  二、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合理編制預決算,如實反應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管理財務,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完善財務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各項支出和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保障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預決算的編報

  (一)預算編報:局機關每年底編報收支預算,經分管領導審閱后提交局長辦公會討論,局長辦公會通過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市財政局。

  (二)會計決算:會計決算由局機關和各事業單位分別組織,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局長辦公會通過。

  四、支出的管理

  局機關凡因公務所發生的一切支出活動,要至少提前一天編報用款計劃,填寫《支出審批單》,科級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須填寫《出差審批單》,召開有上級機關、相關單位和縣區科技局及有關企業人員參加的會議要填寫《會議審批單》,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后實施。在公務活動中,凡未預先申請用款計劃,或未經局領導批準而自行開支的,一律不予報銷。專項經費(包括科技三項經費、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經費、知識產權補助經費)的撥付,由經費所在科室(單位)提出撥款計劃,按照審批程序辦理。

  (一)差旅費

  1、市內:職工因公出差按誤餐次數報銷伙食補助費,(不包括xx區駐地),每天早餐補助2元/人、中晚餐各補助5元/人。憑單據報銷公共車費,一律不報銷出租車費。在崗正常上班人員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報銷月票,個人負擔12元/月;其余人員一律不報銷月票和車票。

  2、外地出差:

  (1)伙食補助。按出差天數報銷,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機伙食補助實行包干,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實際出差天數與同行人員一起報銷,但必須按照實際天數(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內伙食補助。

  (2)乘車。乘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凌晨7時之間,在車上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硬臥票;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含科級)出差,一般不得乘座飛機,因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應事先經局領導批準,處以上干部(含處級)乘坐飛機按普通艙位報銷;乘坐輪船時處級干部按二等艙位、其余人員按三等以下艙位報銷;其它>交通工具按實報銷,一律不報銷出租車票。

  (3)住宿費。除會議統一安排的外,處級干部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特殊地區(深圳、珠海、廈門、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過300元/人;其余人員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160元/人,特殊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超標準部分費用自負30%。

  3、報銷時間: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員和司機,返回后五日內報銷出差費,同時將借款一次還清,否則,不再辦理借款手續;司機人員的出差補助費和市內過路過橋費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遇節假日順延)集中報銷一次。其他各項支出的簽字報銷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

  4、出差人員要認真貫徹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精神,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虛報冒領。否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二)會議費

  1、審批:凡召開的全市各類會議,應事先按規定程序報局領導批準。未經局領導批準的會議原則上不得召開。

  2、會議伙食補助費:各類會議的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5元。

  3、會議費報銷:報銷單據不能籠統填寫“會議費”一項,應該列明內容,如:會議室租賃費、住宿(午休)費、餐費(附與會人員名單)等。報銷時,持原始單據交有關領導審核。

  4、接待費:凡因公務活動發生的接待,必須使用接待憑證或派餐憑證,并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否則一律不予結算。

  5、結算:各類結算的辦理,原則上不少于2人。

  (三)易耗(衛生)品購買

  易耗品、衛生用品的購買應由兩人共同辦理,保管人對以上物品的.出入庫要認真登記,以備核查。

  (四)固定資產購買

  辦公室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一名。凡購買固定資產時,需先到管理員處登記驗收,然后簽字報銷。

  (五)車輛維修、裝飾

  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審批內容維修、裝飾,不得擅自改變。經辦人員簽字時,要認真審查,逐項落實。報銷時,有關人員須持審批單。

  (六)打印費

  局內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確需外出打印時,必須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銷時,要附有打印部明細表。

  (七)為企業或有關部門、單位爭取項目、資金、政策而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受益單位承擔

  五、財務監督

  (一)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二)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予以扣留并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經辦人員(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于2人)應在憑證被面簽字,同時注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庫的,還應有保管人員簽字。

  (三)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購買物品后應先登記入庫,使用時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領取手續,并在出庫存單上簽字。

  (四)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五)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及各項收入情況由各承辦科室、單位每月送局黨組成員審核。局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組成內部審計組,每年5月及10月分別對機關及各單位財務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局機務及各事業單位每半年向局長辦公會匯報一次財務執行情況。

  (六)開支報銷一律實行“三支筆”簽字把關,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個單設財務確定三人進行簽字把關。在局機關財務報銷的由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局長簽字把關;科技情報所、xx生產力促進中心、知識產權局、地震局、科技開發中心的報銷由各單位根據我市關于落實“三支筆”簽字人員的有關要求提出初步人選并報局同意后,由局統一公布簽字把關人員。科級事業單位和人員較少的單位,由局分管領導一同簽字把關,xx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大廳的收入由局統一監督使用。專項資金的撥付經局辦公室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由計劃項目主管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和分管局長簽字把關。除國家、省市統一規定的工資、補助工資、社會保障費及上繳上級支出等經常性費用外,各單位10000元以上的開支應填寫《開支審批單》報局主要領導同意,20xx0元以上的開支應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財務管理制度自行廢止。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4

  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1、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2、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元以3500800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學校財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提供財務報告。

  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形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5

  第一條 為加強協會的財務管理,規范本會經費的使用,嚴格財經紀律,使協會的各項經濟活動有章可循,依據財政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泰安市攝影家協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收入管理:

  一、本會為非贏利性社團組織,不得從事任何超出協會章程業務范圍的商業經營活動,其經費來源主要包括:

  (一)會員入會會費和年度會員會費。

  (二)政府或有關單位資助收入、實物及其它有價藝術作品等。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有償服務取得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二、協會應在國家政策和協會章程允許的前提下,積極籌措、合理組織資金來源。

  三、協會收取會費的標準,應依照本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備案后生效的泰安市攝影家協會《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進行收取。

  四、協會接受社會各界捐贈和資助必須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不得與捐贈和資助方有任何違背協會宗旨和有損國家利益的交換條件,協會在開展重大活動需要有關企業事業單位給予資助時,應遵循自愿原則,禁止各種攤派。

  五、協會開展有償服務的收費,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核定的標準辦理。

  第三條 支出管理

  一、協會應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勤儉節約、合理使用、收支平衡、略有節余、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合理安排支出,不得在會員中進行分配。

  二、協會經費支出主要包括:

  (一)業務經費支出:

  1、協會開展各項業務活動、業務廣告、業務宣傳、訂購專業書籍,以及開展捐贈、資助和獎勵活動等需要支出的費用。

  2、協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作咨詢講課等活動費用和酬勞。

  3、協會開展學術交流、咨詢服務、人才培訓、舉辦宣傳展覽活動、出版發行等有償服務的成本支出。

  (二)管理費用支出

  1、協會專職和聘用的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勞務報酬等方面的費用。

  2、協會租用辦公場所;購置辦公設備、辦公用品;會議費、接待費、通信費、差旅費等費用。

  3、其它合理支出。

  三、接待費、通信費、差旅費、會議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四條 協會財務工作職責和管理

  一、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制度,保證會計資金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二、協會應配備具有上崗資格的專(兼)職財務人員,實行會計核算,會計、出納分設,賬、錢、物分人管理。

  三、協會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協會《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四、協會秘書處負責編制協會年度收支計劃,經協會主席辦公會同意后,提交常務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五、協會秘書處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值和變動情況。

  六、協會財務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和協會的收支情況,按月、季編制財務報表;協會秘書處應按照規定及時編報年度財務決算,月財務報表分別報主席長、秘書長;半年由分管財務領導向常務理事會匯報協會財務收支情況,年度財務報表經協會常務理事會和監事會審查后,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工作,提交審計報告,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七、協會會計檔案的保管、銷毀均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八、財務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例會,匯報財務收支情況,對未經審核簽字的支出有責任提出異議并及時上報協會主席或主席團。

  九、財務管理人員按照統一的格式要求填寫協會的`財務賬目,必須按時記錄收支的明細情況,此賬簿為財務審查的唯一有效記賬簿,現金及所有報銷憑證、帳簿由秘書處封存保管。

  十、協會秘書處負責應收、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經費報銷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十一、接受協會監事會、常務理事會的監督檢查,以及財稅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

  十二、負責保管會計檔案以及固定資產等資料,負責電算化系統的開發、建立和管理。

  十三、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五條 協會經費的管理與監督

  一、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不得在會員中分配;協會的財產、物資屬于本協會的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任何謊報經費、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者,由主席團做出處理意見,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實行帳務公開制度,建立明確的財務帳目,所有帳目需及時入帳,財務應每月小結財務收支情況,交主席辦公會審議。定期編制財務收支清單,向協會內外公布,以加強各方面監督。每個會計年度終結后,委托合法的會(審)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三、協會經費收支必須使用正式發票,年終上交報表及發票,報表上的項目需與發票一致,做到帳目細致明朗。

  四、協會經費開支按照預算在先、開支在后的原則進行。每年的費用開支情況須向常務理事會報告。

  五、審批權限。協會各項開支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開支標準執行,資金運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財務簽報制度。大宗開支由秘書處事前提交簽報,主席辦公會審核同意,主席簽字審批,日常開支由主席簽字審批。協會日常開支在 5000 元以下的,經辦人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后由主席審批;5000 元以上的由秘書長審核后報主席審批;10000 元以上的秘書處提交簽報,主席辦公會議三分之二成員審核同意,主席簽字審批。

  六、報銷程序:

  1、經辦人應填寫報銷單,一律憑有效憑證(發票)由當事人到協會財務報銷,凡一切合法報銷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包括:名稱、單價、數量、金額、日期、印章、領導簽字等內容必須齊全)。

  2、經辦人簽字后,按規定交由相關人員和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意后,財務方可報銷。

  3、經辦人在經辦過程中如不能開具正式發票的,應提前向協會分管領導匯報并同意,再由買賣雙方當事人簽字,以及相關知情人簽字證明,經相關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

  4、一般性支出實行先墊支后報銷的方式,特殊情況或必須大額資金支出時,經主席簽字批準,可向財務以借款的方式申請預支,完成后要及時結算,借款由主席簽字生效。

  七、在批準的業務活動和服務的范圍內取得的合理收入,必須全數上交,及時轉入協會專用賬戶,并由秘書長向主席辦公會匯報,同時,協會財務收到資金后必須開具《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業務活動收入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扣除、挪用。

  八、協會接受的捐贈或贊助費及使用情況,必須定期向常務理事會、監事會和會員代表公開。

  第六條 協會工作人員的聘用

  一、協會工作人員一般不對外招聘,由本協會會員自愿參加,義務貢獻,協會不予支付任何費用。

  二、因協會工作需要,協會秘書處確需臨時聘用專職人員的,由秘書處擬定后報主席辦公會研究批準。專職人員的聘金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協會的具體情況確定。

  三、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專職工作人員按照勞社部發[2008]11 號文件要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

  第七條 協會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購置、維修與改良、調撥、移交、報廢、處置及盤點等。

  (二)協會秘書處是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立固定資產卡片,辦理固定資產的申購、驗收、移交、報廢、處置等手續,組織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直接責任者,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資產,避免人為損失。

  第八條 協會旅差費用的管理參見第三條第三款: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九條 本協會書籍報刊訂閱應由秘書處統一作出計劃,報主席批準后訂購;書籍購置由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提出計劃,報主席批準后訂購。

  第十條 本制度自 20xx 年 2 月 14 日泰安市攝影家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由協會常務理事會解釋。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6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促進教育事業健康進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章》和《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依法理財,勤儉節約,正確處理教育事業進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籌集業

  資金照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掌握和監督。

  三、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人員一般情況下包括報賬會計和財產保管員,在校長領導下和財務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管理學校財務活動。

  2、學校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枝術職稱、任職資格、交接手續、任免獎罰,應嚴格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執行。學校的財務管理活動由財務負責人詳細組織與實施。

  四、學校預算管理

  1、學校根據事業進展計劃和教學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執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預算包干數)、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方法。

  3、學校年度部門預算的編制,包括正常經費的編制、項目支出

  的編制。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均要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的編制要堅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量入為此收支平衡”的原則,不編赤字預算。

  五、學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

  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費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

  不得隨便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

  3、收入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搞賬外賬。

  4、根據物價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要求,學校每學期開展收費自查工作,發現問題準時整改。

  六、學校支出管理

  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支出。包括:專款支出、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支出。

  (一)、詳細要求

  1、各項支出要按批準的部門預算和規定的經費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執行,嚴格審批手續,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不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2、對全部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應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得任意擴大范圍、提高標準。 3、對專項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原則,項目支出要嚴格按政府選購招標條例執行。

  七、結余及其分配

  1、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一般收支結余和專項資金結存。其中:專項資金結存是指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及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2、結余分配。年終結轉時,學校的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外,按規定的比例在結余中的一般結余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事業基金,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學校收支差額。學校應力爭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八、學校資產管理

  1、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淌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2、流淌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各種債權等。貨幣資金包括:備用金和銀行存款。學校建立健全內部掌握制度,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紀律。債權包括預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等。

  3、固定資產管理按《羅湖區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

  (1)、學校財產管理由學校分管財產的領導、財務、保管、使用等部門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門要求,使用統一的財產管理軟件進行電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盤點:每年十一月份學校財務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財產清查和盤點核對。

  4、報廢和轉讓嚴格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九、負債管理

  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項、應繳財政專戶、應繳稅金、代管款項等要加強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學校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即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

  2、事業基金是指無特定用途的凈結余資金,主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經費超支。

  3、固定基金是指學校所擁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前,采納原值反映。

  4、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和其他專用基金等學校要加強監督管理。

  十一、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一)每年根據財務狀況和事業進展成果寫出學校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事業支出明細表、固定資產分類表、基數表、專用基金表、結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1、內容包括:學校事業進展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結構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改進措施等。

  2、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有關生均收支指標等。

  十二、財務監督

  對學校的財務情況要定期執行校務公開。堅持學校財務公開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學校每月在校務公開欄里對學校叫財務收支狀況要進行公開。張貼學校整套的會計月報表,會計報表中應附項目支出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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