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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單位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由本單位銷售人員組成。
第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四條: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必須在區以上醫院體檢一次,體檢除常規項目外,應加做腸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轉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食品、保健食品的工作。
第六條: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愈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崗。
第七條:公司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后,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第八條: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食品、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第九條: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發,注意個人衛生。
(三)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條: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維修、保潔、倉儲、服務等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第十一條: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下發實施。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第十二條:培訓方式以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企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并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第十三條: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臺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后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第十四條: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第十五條: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將考核結果存檔。第十六條: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四)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第十七條: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和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食品、保健食品的衛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十八條: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第十九條:每年負責安排公司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第二十條: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食品、保健食品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保證食品、保健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食品、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總經理報告。
(五)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第二十二條:為保證食品質量,企業質量部門每年十二月份組織年度自查。第二十三條:每月定期有食品安全員進行食品、保健品養護。
(六)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第二十四條:索證索票要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五條: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國家產品注冊證書、所供貨產品的檢驗報告書和保健食品其它合格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六條:購入食品或保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保健食品的品名、生產廠商、批準文號、規格、供貨單位、購進數量、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內容。以備查。
(七)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第二十七條:倉庫內設施設備應由食品安全員每月進行保養,發現異常或損壞應立即掛牌停用,及時進行維修與更換,更換期間調用備用設備以保證食品與保健食品存儲溫度的正常。
(八)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第二十八條:采購保健食品時必須選擇合格的供貨方,須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有效的《衛生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樣品實樣,并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有對應的《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及口岸進口食品衛生鑒定費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
第二十九條:采購食品、保健食品應簽訂采購合同,并有明確質量條款,采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保證協議。第三十條:購進的保健食品必須有合法真是的票據,做到票、賬、貨各項內容相符,并按日期順序歸檔存放,票據至少保存二年。
第三十一條:對購進保健食品的品名、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包裝、標簽、說明書等內容進行查驗,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必須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購進記錄至少保存一年。
第三十二條:購入首營品種還應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準文號證明文件、質量標準和該批號的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
第三十三條:嚴禁采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衛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食品、保健食品。
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保健食品。
第三十四條:對包裝、標識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質量有疑問的保健食品,應報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處理、裁決。
第三十五條:保健食品必須驗收合格后才能入庫或上柜臺,如發現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人員。
(九)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所有入庫食品都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與批準的內容相符后,方準入庫。
第三十七條:倉庫保管員應根據食品、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食品、保健食品;需陰涼、涼暗儲存的儲存于陰涼庫(避光、溫度不高于20℃),可常溫儲存的儲存于常溫庫(溫度0-30℃),各庫房的相對濕度應保持在35%-75%之間。
第三十八條:食品、保健食品應離地、隔墻放臵,各堆垛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食品、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規范操作,堆放食品、保健食品必須牢固、整齊、不得倒臵。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食品、保健食品,應適當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第三十九條:應保持庫區、貨架和出庫食品、保健食品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放熱、防毒、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第四十條:應定期檢查食品、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倉庫的防曬、溫濕度監測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對庫房的溫濕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第四十一條:應根據庫存食品、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食品、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在該食品、保健食品存放處放臵“暫停發貨”牌,并通知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十)廢棄物處臵制度
第四十二條:食品或保健食品養護是出現破損、變質后,應立即掛牌停售,然后通知質量部門。由質量部門監督下銷毀,或聯系無公害處理中心。
(十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等
第四十四條:發生突發食品事故時,食品安全員組織并負責,由質量管理部門實施,立即通知公司儲運部、銷售部,依據嚴重程度,二十四、四十八、七十二小時之內通知所有下游客戶。及時上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1、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查驗檢驗
檢疫等上市憑證資料是否相符。
2、對進入本單位的宣傳資料、標識有關質量認證標志證書、強制性認證證書、商標注冊證、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證明、專利、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食品,或者優質名牌食品標志等內容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落實食品質量查驗責任,嚴防有毒有害、污染、變質、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進入經營場所,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
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經營生鮮食品的應索取檢驗檢疫等上市憑證資料。
三、購銷貨臺賬制度
1、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2、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供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復印或掃描備案。銷售生鮮食品的認真做好進貨臺帳記錄和票據粘貼。從事批發業務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
3、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四、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1、食品進貨后由專人負責,對食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價格、商標、
生產日期、保質期、衛生許可證或生產許可證編號、質量認證標志、凈含量等逐項進行驗收,向供貨方索要進貨發票,并詳細填寫進貨臺賬,驗收合格后方可銷售。
2、根據經驗對購進的食品樣品進行感觀質量評定,也可用快速食品檢測箱進行檢測,對有必要的食品主動送質檢所檢驗。完善質量自檢手段,加強重點食品質量檢測,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3、檢查食品運輸、倉儲、保管、包裝以及銷售環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檢查食品有無殘質、變味、變質、變形、結塊、沉淀、漏氣、癟灌、漲氣等情況,如發現問題禁止上架銷售。
5、查驗食品是否過期、失效、變質或標簽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屬于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食品。查驗食品是否摻雜使假、以次充好。查驗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產品商標、名稱、包裝、裝潢、廠名、廠址。查驗食品是否偽造、涂改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名稱、地址、有效期和有關質量標準。
6、通過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對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并將檢測結果及時存檔上報轄區工商所。
7、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3、對不能食用、危及人體健康的食品,應當追查來源和流向,及時在新聞媒體等載體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費者,追繳已售出的部分。
六、質量承諾及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將《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張貼于本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向社會公示,采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2、及時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3、確定受理后,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并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復印存檔。
4、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后,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首先將本單位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屬于本單位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七、食品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食品從業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5、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培訓方式以集中講受與自學相結合,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等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1、為規范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經營單位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我單位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準入,是指本經營單位以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題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經營單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3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進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每年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2、凡是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單位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組織人員每日晨檢,及時將“五病”人員調離。
4、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確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5、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2年以上食品安全工作經歷,并持有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相關資質證明。
2、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工作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和部門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周進行全面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四、食品經營過程及控制制度
1、采購:建立食品采購管理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
驗收標準等內容。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貨商檔案。
2、運輸:建立食品運輸管理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明確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驗收及儲存:建立食品驗收、儲存管理、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儲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五、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2、建立設施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銷售的設備及工具用后洗凈,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3、建立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維護食品儲存、陳列、保潔、保溫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并按規定進行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4、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相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5、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否和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六、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食品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2、采購時應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
3、嚴格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采購食品室應進行感官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6、采購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應標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生產許可證編號以及法律、法規
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等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墻、離地距離均應在10厘米以上。
2、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
3、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1、建立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單位負責人負責實時監測單位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本單位與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2、廢棄物分類放置、分別處理,做到日產日清;禁止亂堆廢棄物。
3、廢棄物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具有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散落,禁止將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4、建立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安排專人負責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九、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1、定期對所經營食品的保質期限、感官性狀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及時封存處理。
2、設立不合格食品存放專區,及時將不合格食品及有關部門公告的不合格食品封存,放入專區以待處理。
3、設立不合格食品處置登記臺賬,對不合格食品的封存日期、食品名稱、規格、處置原因、處理情況等如實記錄,對過期食品不得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
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全面負責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合作預案。
3、確保在第一時間將病人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保證病人的生命安全。
4、保護現場,保留樣品。立即停止銷售可以物品,封存可以食品,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處置。
5、必須在第一時間(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6、配合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進行調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食品采購相關證明資料、庫房保管情況和出入庫記錄,協助查清可以食品的來源、數量、剩余量等情況,一旦可以食品確定,還應協助做好食品的朔源、查封、數量、召回等處理工作。
7、事故責任追究,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及只顧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推諉責任影響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十一、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并且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定信息的銷售票據或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簽字。
十二、保健食品制度
1、索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供貨者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索要食品生產許可和經營許可證明文件復印件。
3、索要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含技術要求、產品說明書等)復印件和企業產品質量標準復印件。
4、索要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進口保健食品還應當索取檢疫合格證明復印件。
5、建立從事保健食品經營活動人員的培訓制度,開展保健食品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培訓,建立培訓記錄制度和個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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