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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更新時間:2023-07-10 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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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

  工程項目名稱:

  委 托 方:

  服 務 方: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合同建設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并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托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托,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包工作,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咨詢單位:指業主委托的負責本工程造價咨詢并取得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咨詢:指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系: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系。

  1.22管理關系: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周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后,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 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天是 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當提供的有關工程的資料(包括書面、電子、影像資料)。

  1.41重大變更:指業主或由于客觀原因改變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增減建設規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設或提前或推遲3個月以上實施的行為。

  1.42業主代表:業主派出的授予處理工程項目建設相關事務的全權代表。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1、 本項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若分列);

  3、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的補充合同文件。

  第三條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筑面積:

  項目建安總投資(暫):

  第四條 項目管理服務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領導下實施項目管理,提供全過程建設管理和咨詢服務。

  乙方派出由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程師等組成的項目管理班子從對工程前期、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諸階段,根據甲方確定的項目功能定位、建設標準、設計方案、投資規模等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管理和專業咨詢服務。

  第五條 項目管理的依據1、 項目管理合同文件;

  2、 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

  3、 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經業主批準的項目管理計劃書;

  5、 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法規、規范、驗收標準。

  第六條 乙方管理內容和職責6.1總則乙方在簽訂合同后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項目管理計劃書,主要包括擬達到的項目管理目標、項目概況、項目管理組織機構、項目實施總進度及節點實施計劃,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和方法,擬采用的相應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6.2項目建設策劃6.2.1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列出項目建設流程。

  6.2.2制定項目建設的輪廓計劃。

  6.2.3進行甲、乙雙方工作界面及職責的劃分。

  6.2.4計算關鍵線路和關鍵節點的工作時間。

  6.2.5對關鍵節點工作進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議。

  6.3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6.3.1辦理立項階段市政配套征詢。

  6.3.2辦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手續,初步設計文件報送有關土地、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衛、衛生防疫、交通綠化、勞動保護、人防、抗震、監測、工務所、上水、電力等部門審批。

  6.3.3按工程開工條件要求辦理施工場地,申辦臨時用水、用電、建筑紅線、水準點等手續。

  6.3.4選擇符合資質的專業監測單位進行地下管線監測。

  6.3.5協助甲方審核監測合同及費用。

  6.3.6申報地下管線監測保護,辦理“綠卡”。

  6.3.7申領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

  6.3.8聯系與規劃部門做好基地紅線測放。

  6.4組織、協調管理6.4.1聯系、協調與項目有關的部門和社會配套單位的關系。

  6.4.2對勘察、設計、施工等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6.4.3協調勘察、設計工作,努力使設計成果符合項目的功能要求和滿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組織或協助主管單位召開本工程擴初設計審批會。

  6.4.5組織設計優化設計,及時將各方審核意見、專家咨詢意見以及甲方使用意見提供給設計單位,對項目設計進行優化。

  6.5合同管理6.5.1起草或組織起草設計合同、勘察合同。

  6.5.2組織合同談判。

  6.5.3協助甲方對合同條款的最終確認。

  6.5.4監理合同執行臺帳,對合同進行跟蹤管理。

  6.5.5主持合同爭議的協調,配合合同爭議的仲裁或訴訟。

  6.6工程投資管理6.6.1協助業主審核支付申請。

  6.6.2審核各相關合同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協助業主組織設計單位、造價咨詢機構對工程概算進行審核。

  6.7工程進度管理6.7.1按照甲方對總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階段工程進度計劃,督促檢查落實各階段各單位進度實施情況。

  6.7.2制定項目總進度網絡計劃,確定控制節點,提出控制計劃目標。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附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技術標準:按照現行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執行。

  三、工程內容:等內容。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雙包工程。

  五、甲方職責:(1)負責解決施工所需的臨時占用土地、料場等問題;

  (2)協助解決與周邊群眾發生的糾紛關系;

  (3)解決好工程所需的水電問題(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職責:

  (1)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現場監督檢查;

  (2)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和工程量要求執行施工

  (3)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施工中的一切財產、人身安全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5)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資。

  七、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后,甲乙雙方現場實收工程量,依據《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20xx定額,結合市場材料價格及人工工資標準調整辦理竣工結算。

  八、付款方式:分四年到位(不計資金利息)。其中20xx年撥付工程款的42。5%;20xx年12月30日前撥付28。5%;20xx年12月30日前撥付21。5%;剩余的7。5%視甲方情況撥付,但最遲在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如逾期未付清,則按所欠資金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3

  發包人(全稱):___

  承包人(全稱):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___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積約___平方米。工程內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澆筑等,概算約為__萬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完工。

  三、質量要求及獎懲措施:

  1、確保合格(由村兩委組織邀請專業人員驗收),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村內主干線路面按四級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標準建設,質量目標合格。①水泥混凝土標號C25標號,板厚15cm,彎拉強度4.5Mp以上。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應進行各項物理性能指標試驗,其中粗骨料必須采用碎石,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根據材料各項指標和水泥的實際標號,選擇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廠證明、質保單);施工中試驗規程應嚴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施工。③路面應采取橫向拉毛或機具壓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應符合施工規范要求,路面與其他構造相接應平順,做到路面邊緣不積水。④混凝土鋪筑后按施工規范要求養護;混凝土路面外觀無脫皮、印痕、裂紋、石子外露和缺邊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規范和工藝要求。⑤工程檔案資料及試驗資料送___村委會一份備查。

  3、獎懲措施:承包人必須嚴格按有關規范、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承擔返工損失,保質期為一周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結算以承包價為基礎,其承包單價為水泥路面板厚15CM單價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經驗收合格待上級撥款到位后付至總工程款90%,并返還履約保證金;暫扣10%作為工程質保金,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1月內付清。

  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履約保證金弍萬元,履約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后退回。

  七、獎罰措施:

  1、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罰100元。

  2、承包人在決標后須向乙方遞交本工程投標時的`項目管理班子詳細名冊,要求項目經理到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抽查時發現擅自缺崗除責令到崗外,處以每人每天罰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簽訂后不得轉包,否則視為棄標,履約保證金將不退還,該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標。

  3、承包人必須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員監督,接受整改意見。

  八、安全責任:

  1、施工前由發包人負責清理好在施工范圍內的農作物;施工期間有關政策處理糾紛由發包人負責。

  2、承包人施工期間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三員三證齊全),并做好安全保險等相關手續,若由承包人引起的發生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群眾糾紛等大小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補償均由承包人負責。

  九、該工程的招標文件作為簽訂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應遵守建筑業法律、法規和各項有關政策。

  十、該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與義務按國務院20xx年1月20日頒發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發包人各執一份,___辦公室存檔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承包人:___

  代表:住所:

  電話:電話: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合同法和原郵電部頒發的“626”號文件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一、建設內容

  (1)工程名稱

  二、計價方式

  (1)參照結算表價格按實結算。

  (2)款項支付與移動結算同步。

  三、建設工期

  (1)根據移動公司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預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2)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可申請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4)其他相關本項目的約定,見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5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工程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方式:

  1.按承包范圍實行包工包料。

  1.2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將所承包范圍內的除勞務分包和材料采購之外的任何部分進行分包。

  1.3為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都應符合技術規范所規定的標準,乙方應根據投標時送交的樣品或甲方書面確認的樣品購買材料、設備。

  第二條合同文件內容及解釋次序構成合同的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次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的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2)甲方駐工地總代表簽發的有關通知、工程聯系單、工程指令單及工程會議紀要等;

  3)本合同、雙方確定的工程報價單;

  4)中標通知書;

  5)經雙方協商認可的投標書及其附件;

  6)招標文件及招標過程中雙方來往的.書面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和設備材料清單;

  9)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第三條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化工程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以及綠化圖紙內及招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內的內容以及追加的設計變更的景觀和綠化施工,場地水電工程施工,本工程所用材料的采購、材料的運輸、裝卸、至招標單位指定地點、因工期或者甲方開放要求采取的趕工措施、現場協調、現場配合驗收、樣品提供、產品保證、趕工措施、成品保護、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技術指導、及技術培訓等。

  第四條工程的施工期限:

  _________________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完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若有調整,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第五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_________________期項目室外景觀圖紙及綠化圖紙、景觀工程構造做法、綠化標準。第六條合同價格本合同暫定價為¥: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7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的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

  _____________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_____________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_____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范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承包人承擔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

  規模

  建筑面積(平方米)

  結構

  層數

  跨度

  (米)

  設備安

  裝內容

  工程

  造價

  (元)

  開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

  號

  材料設備品種

  規格

  型號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質量

  等級

  供應

  時間

  送達

  地點

  備注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為___________年,屋面防水工程為___________年;

  2、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年;

  3、供熱及供冷為_______________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___________年;

  5、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__________%。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14天內,將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還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作書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8

  承包方(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搞好配合協調,確保工期和工程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山韻佳苑B區

  二、工程單價: 壹拾叁元(13.00)每米

  三、工程內容范圍:

  四、承包方式: 單包人工 (工程量約23000m)

  五、工程造價:大寫 約貳拾玖萬玖仟元小寫 約299000.00元

  六、結算方式:合同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結算,辦好簽證,驗收手續。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組織方案乙方應提交甲方、監理批準。乙方必須按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 監理對施工質量和進度檢查監督,嚴格按圖施工。

  工期包括:開工日期 按實際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20xx年2月10日 除以下原因工期順延: ①天氣原因 ②設計變更 ③地質原因 ④場地影響 ⑤甲方供樁影響⑥其他雙方均能接受的`客觀原因

  八、付款方式: 首期:機械設備進場試樁完成后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20%。中期每完成兩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后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90%。余款樁基驗收合格甲方基礎底版澆完后結清余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內,甲方、監理隨時派員到現場檢查工藝和質量,如發現不符有關 規定時,甲方有權指正,乙方應負責及時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責任者發生工傷,設備損壞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及賠償,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應明確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 同志,監理單位 工地代表 徐惠明 同志,乙方工地代表 孫海燕 同志。

  十二、工程質量驗收,由甲方會同乙方等有關單位,對工程按規定進行總體驗收。凡 在驗收中發現必須返工或修補的部分,以書面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后要經再驗 收合格移交甲方,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乙方負責保修期貳年。

  十三、違約責任:

  1、按《經濟合同法》。

  2、甲方責任: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責任,竣工期得以順延,由于圖紙及其它原因變 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應采取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同時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3、乙方責任: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質量驗收規范驗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質量問 題,乙方負責無償修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工期延誤,每天按工程價 款總額的萬分之五付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解決。

  (2)雙方同意由 /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可向無錫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它:

  1、 甲方負責場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嚴格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施工。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須由甲方負責補貼乙方損失,標準為500.00元每天、每臺機。

  3、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壓樁以外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4.乙方不開據工程發票。

  5.送樁部分超出2.5米按實結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3.質量等級:

  4.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

  2.適用法律法規:

  3.適用標準、規范:

  第四條圖紙。

  1.圖紙提供日期:

  2.圖紙提供套:

  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2.實行社會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5.******、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乙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護的要求:

  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施工場地整潔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進度計劃。

  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2.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十條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試車。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的調整。

  1.調整的`條件:

  2.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工程預付款。

  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預付時間和比例:

  3.扣回時間和比例:

  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結算方式:

  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的銀行的時間:

  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保修。

  1.保修內容、范圍:

  2.保修期限:

  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條爭議。

  1.爭議的解決程序:

  2.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違約。

  1.違約的處理:

  2.違約金的數額:

  3.損失的計算方法:

  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索賠。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保險。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合同生效日期:

  2.合同份數:

  3.合同副本份數:

  4.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5.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0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建房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包工包料、建筑總面積2522平米、所有房間安裝電地暖,外墻放保溫層,墻面高度為3.3米,帶一衛生間,地面鋪0.80×0.80米瓷磚、一層為框架結構、二層至四層整套房間為磚混結構、全部內帶衛生間、衛生間地墻面鋪瓷磚、裝燈開關插座、地面鋪瓷磚、窗戶全部為鋁塑(外鋼內塑)雙層窗戶、材料:構造柱鋼材為18—20、圈梁鋼材為上使用的水電路由甲方承擔、樓梯及一樓大廳鋪大理石地板磚、在施工期間工人出現任何事故均有乙方承擔、甲方不負責。地下:上下水管,通水通電。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按照現行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執行。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人民幣)¥: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當天付預付款30%即:壹佰柒拾肆萬零壹佰捌拾(1740180)元整、二樓封頂完成付20%即:壹佰壹拾陸萬零壹佰貳拾(1160120)元整、整樓主體完工后付20%即:壹佰壹拾陸萬零壹佰貳拾(1160120)元整、驗收合格后14天內付25%即:壹佰肆拾五萬零壹佰伍拾(1450150)元整、剩余5%即:貳拾玖萬零叁拾(290030)元的工程款為質量保證金于20xx年7月20日后的十天內質量無任何問題時一次性全部付清 七、違約押金: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使合同終止必須付給對方總造價5%的.違約金、即:貳拾玖萬零叁拾元(290030)元。甲、乙雙方約定工程開工后甲方因任何原因要求工程停工時乙方有權拒還30%即:壹佰柒拾肆萬零壹佰捌拾(1740180)元整的預付款作前期投入賠償款。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發包人:

  承包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風險提示:

  對于承包方的主體資格審查應從有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否具有與所承包工程相適應的資質證書等方面。最好是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公司主體。如果承包方是個人,存在以下風險:

  1、本合同可能被認定無效;建議發包給有資質的單位;

  2、對方所雇傭的工人發生工傷,對方直接攜款跑路,我方可能被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建議讓對方給工人購買意外險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通訊地址:甲乙雙方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施工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風險提示:

  明確約定好工程期限有利于保障工程進度,是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另外,承包方如果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工程,發包方也可以據此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在涉及工程工期的訴訟中,由于不同的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誤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在履行工程合同中,發包方應當對可能出現工期延誤的情況專門制定制度作出書面認定,比如增加建設項目、增加工作量、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條件的時間等方面的事項,以避免將來發生訴訟時無據可查。

  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共_______天。

  6、承包方式:

  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結算時間,以及明確約定拖延結算的違約責任,這樣不僅促使發包方為避免承擔違約責任而積極支付工程價款,同時也促使施工方積極完成工程,當出現發包方拖延結算、克扣工程款等問題的時候,走向訴訟維權的時候,合同約定也可以成為呈堂供證。

  二、工程結算和支付

  1、結算工程量的核實確認,按圖紙設計量并能同業主結算的工程量為依據,臨時工程以方案量并參照測量收方量為結算的依據。

  2、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按甲方規定的報表上報,甲方向業主辦理完畢工程結算手續后____日內向乙方辦理工程價款結算。

  3、本合同外因設計變更或業主(或監理)原因而對新增項目的工程量與新增單價(或費用)在業主未批復之前暫不進行對乙方的計量和結算,最終的計量和結算以業主(或監理)的正式批復為準。

  4、設計修改的新增項目如本合同內有相應單價的.執行此單價結算,無相應單價的雙方在施工前協商簽訂補充單價。

  5、甲方按業主所結工程款(貨幣)的同等比例并扣除下述費用后向乙方進行支付。

  6、工程結算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方式,乙方必須提供正規的發票。

  7、當工程結算達本合同工程價款總額的90%(含已扣質保金)時,甲方暫停付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雙方辦理竣工結算(扣除質保金)后在_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

  8、本合同工程質保金的支付: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履行完畢:驗收鑒定、移交簽證起至質量保證期滿,經業主驗收合格,業主支付給甲方工程質保金后_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但乙方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如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修復費用應扣除)。

  三、工程進度

  1、乙方應按甲方的進度計劃和指示實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甲方開工令下達之日算起。

  2、不論何種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滯后,乙方均應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趕工措施應以保證工程按期完工為前提調整和修改進度計劃

  3、乙方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相應費用。

  4、工程暫停施工后,乙方應與甲方協商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停工因素的影響,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乙方應在指定的期限內復工,若乙方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乙方承擔。

  5、由于自然條件影響或業主原因導致的工程停工、工期拖延等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潛在風險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部分,乙方無權就此向甲方索賠。

  6、工程實施期間不可避免的會出現窩工、停工現象,除甲方調劑工作面以外所發生的窩工與停工的費用一律不予補償。

  四、工程質量標準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設計圖紙及有關設計通知、主合同中的質量要求及甲方質量體系要求控制質量,接受甲方、監理、業主對質量監視、檢查、控制。

  2、乙方應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檢人員做好各工序的質量檢查及驗收工作。

  3、乙方應對其所承擔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負全責,如發生質量事故,應在__________小時內報告甲方,對施工質量缺陷負責返工并承擔相關費用;對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項目,甲方不予計量與結算。

  4、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施工過程質量驗收程序要求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驗收。產品經監理、甲方驗收合格后可轉入下道工序。

  5、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須經甲方及監理檢查、驗收簽字后乙方才能進行覆蓋,進入下一道工序。

  6、乙方所承擔的本合同工程項目完工后______天內,乙方應按照監理、業主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資料一式__________份,并配合甲方進行驗收工作,不提交竣工資料不予竣工決算。

  7、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相應的質量責任。

  8、本合同工程缺陷責任期為________年,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若乙方未能及時修復責任期內的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單位修復,所發生的費用按實際發生由乙方承擔,可在乙方的工程尾款及有關被扣留的費用中直接支付,同時乙方被扣留的質保金不予退還。

  五、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確保施工安全,對項目范圍內的施工安全負全責;發生安全事故(包括險情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甲方。

  2、因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還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且被扣留的安全保證金不予退還。

  3、甲方統一監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衛、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乙方應積極做好本合同施工范圍內的文明、環保工作。

  4、乙方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主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甲方,由于乙方的疏忽或過錯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施工材料、設備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設備,按實際需要向甲方提供入場施工設備清單(含入場時間),并按甲方現場總體要求進行停放管理,不得隨意進出指定區域和亂停亂放。

  2、乙方入場施工設備必須是最大限度地滿足施工需要,完好率不低于90%,若甲方一旦發現乙方使用的施工設備因完好率低下或數量不足等原因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時,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乙方應予以及時增加或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施工設備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否則按違約處理。

  4、乙方施工設備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對安全風險較高的設備由甲方強制乙方購買相應保險。

  七、履約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萬元履約保證金,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的全部義務履約完成后無息退還剩余款項。

  八、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甲方應負責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現場施工協調和組織策劃及工程竣工驗收。

  (2)甲方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套和轉發設計、監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對施工進行技術指導(含技術交底)。

  (3)甲方按主合同的總體進度計劃及監理批復的施工進度,負責審核并批準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計劃、施工資源配置方案等。

  (4)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等全過程進行監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責任),若工程進度出現滯后、工程質量出現嚴重問題、施工安全出現嚴重隱患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規定整改期限內仍達不到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程項目范圍或解除本合同,其間發生的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甲方督促乙方購買高危作業人員的人身傷害險、全員工傷險、特殊設備財產險和必要的第三者責任險。

  2、乙方職責

  (1)乙方應服從甲方、監理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按照本合同約定對進度、質量、安全等負責。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工程項目或進行本合同工程項目再分包(包括事實上的分包)、轉包,否則,甲方既視為乙方違約,并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與索賠。

  (3)乙方合同工程完工后應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做到工完場清,并不得損壞現場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如發生損壞,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4)乙方應加強對本單位職工的思想教育,規范其行為,做到遵紀守法,在工地不得發生違法違紀事件,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生產中的廢水、廢氣、廢油、煙塵等排放及生活垃圾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5)乙方應負責已完合同工程移交前的維護。

  九、違約責任

  1、若乙方將本合同項目另行轉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權直接解除本合同。由此導致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2、若乙方原因未達到本合同控制性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按__________元天計取違約金。

  3、若乙方原因造成主合同規定的其他違約事項(簽訂分包合同應明確具體的責任),則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信譽損失,按乙方分包合同工程價款__________%計取違約金,并賠償相關損失。

  4、本合同未規定的違約責任,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主合同違約責任規定處理。

  5、乙方應及時發放民工工資,由于拖欠民工工資造成不良影響,按違約處理。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再執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價款結清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

  GF——1999 ——0201)

  中 國華

  家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制 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彭陽縣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局 承包人(全稱): 寧夏天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實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彭陽縣四中校園仿古園林景觀工程 工程地點:彭陽縣四中校園內工程內容: 修建磚木結構游廊123m、四角亭2座38㎡、六角亭2座

  60㎡、四層八角亭1座320㎡,總建筑面積639.4㎡。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土建、給排水、電氣安裝部分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年4月20日

  竣工日期: 20xx年7月8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80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 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貳佰捌拾柒萬伍仟陸佰元整 (人民幣)

  ¥: 2875600.00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xx 年 04 月 20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彭陽縣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局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銀川市北京東路742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0951-6710307

  傳真: 傳真:0951-6710307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寧夏銀行利民支行 帳號: 帳號:13000140900018331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750001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3

  發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筑面積: 平方米;層數:

  結構類型: ;檐高/跨度: 米

  批準文號:(有權機關批準工程立項的文號)

  工程性質:(指基建、技改、合資等):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

  質量等級(優良或合格):

  工程承包造價(金額大寫):

  ¥: 元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歷天數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約定的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合同工期總天數為 天。

  1.2承包方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應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誤的獎罰,由雙方協商后在合同中約定:

  第2條 圖紙。發包方于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圖紙。

  第3條 發包方、承包方駐工地代表。發包方工程師姓名: 項目經理姓名:

  第4條 發包人工作。

  開工前辦理完畢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筑物拆遷,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礙物清楚,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現場,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現場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提交辦理有關證件、批件的合法手續,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承包方,并于現場交驗,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及施工饒命問題,合同簽訂后 天內組織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后 天內予以確認。凡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時,發包方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5條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日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已完工程進度統計報表。

  5.2 遵守國家及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負責安全保衛、整潔衛生等各項工作,做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發現地下障礙和文物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按有關具體規定處理,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在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后 天內向發包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承包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工作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第6條 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6.1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檢、并于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參加,驗收合格,發包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發包方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已經批準,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6.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10天內組織驗收。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

  發包方、承包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發包方于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備案本合同即告終止。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第7條 設計變更及合同價款的調整。

  7.1 施工中發包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準后,發包方應在變更前10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承包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并于5日內,根據約定的可調整承包方式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發包方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起5天內予以簽認,無正當理由不簽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2 本工程按可調整的承包方式對承包造價作如下調整:

  第8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8.1 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在合同生效后,發包方按下表約定分 2 次向承包方預付或支付工程款,發包方不按時撥付工程款,從應付之日起承擔應付款的'利息。

  撥付工程款時間

  (工程進度、部位)占合同承包造價

  百 分 比金 額

  人民幣(元)

  第9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

  9.1 發包方按雙方約定的《發包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供應材料設備,如與《一覽表》不符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2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如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各自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準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雙方協定。

  第10條 爭議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 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11條 違約。

  發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引起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12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分別保存;副本 份。

  第13條 補充條款如下:

  工程

  發包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材料或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供應時間送達地點備注

  年月日

  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發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

  乙方:

  施工地點:

  工程項目名稱: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與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本著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土橋社區 建設工程交由乙方承建,所承建的項目有社區道路、給排水設施、社區綠化、公益設施、新農村住房等新農村規劃區域內的建設項目。

  二、乙方在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要按安全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對所有的安全生產負有全部責任,定期開展安全教育,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嚴把質量關,實行崗位責任制,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落實到人。

  三、甲方將水、電安置到施工現場,施工用地的一切拆遷工作均由甲方按施工要求負責全部拆除,實施無障礙作業并做到“三通一平”,否則影響施工進度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確認過的施工圖紙和相關的工程確認文書,依保障乙方施工的準確性。甲方要配備專人全力協助乙方開展施工,協調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施工隊與村民之間的糾紛。

  四、本工程采取分項、分期的方式,甲乙雙方要在施工前訂立工程附加協議,以確定該項目工程量、工程進度、工程款拔付方式及其它要求。

  五、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及其它公益設施,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工程總量的10%為一個結算段與甲方進行結算,待該項工程全部結束時,甲乙雙方將全部款項全部結清。

  六、新農村建設的戶型要求按甲方提供的圖紙由乙方進行施工。

  七、工程款由甲方按照乙方每期實際施工進度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基礎完工(士0)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0%,一層板完工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二層主體完工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室內毛墻、毛地、室外外墻漆完工、入戶門安裝完畢,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20%.

  八、施工圖紙和每平方造價以甲方簽字蓋章后為確認依據。

  九、附加協議

  1、社區道路 原有路面的基礎上加寬6米并取直,每平方120元

  2、按實際工程量結算,20cm三七灰土墊層18cm,30砼路面。

  2、社區排水溝

  全封閉排水溝,每米造價30元/m2,按實際工程量結算,24×2m×1m,陰井:按實際工程量結算,每個造價150元。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

  三、承包范圍和內容:________

  四、工程造價:

  單價:________m2/元,工程總面積__m2;總造價________元。

  五、工期:

  本合同簽訂后____天內完成。

  六、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合格。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甲方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甲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七、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的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____天內,將剩余款項一次結清。

  八、雙方責任

  乙方的責任: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甲方的責任: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甲方: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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